南華真經口義卷之二十八 林希逸撰

來源: 點擊量:292939

經名:南華真經口義。南宋林希逸撰。三十二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玉訣類。參校本:明施觀明校刻本(簡稱明本)。 

南華真經口義卷之二十八

鬳齋林希逸

雜篇寓言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爲其子媒,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己爲是之,異於己爲非之。

此篇之首乃莊子自言其一書之中,有三種說話。寓言者,以己之言借他人之名以言之。十九者,言此書之中十居其九,謂寓言多也。如齧缺、王倪、庚桑楚之類是也。重言者,借古人之名以自重,如黃帝、神農、孔子是也。十七者,言此書之中此類十居其七也。尼,酒卮也。人皆可飲,飲之而有味,故曰卮言。日出者,件件之中有此言也。和,調和也。天倪,天理也。以天理而調和衆人之心也。藉,借也。不出於己而出於他人曰外,故曰藉外論之。父譽其子以求婚,則其人必不信,故必借他人以譽之,此譬喻也。此罪不在我,因人之不見信,故有此寓言也。若以爲出於我,則在人之見必有同異之分,應是之也,反非之也。與己不與己,此言他人自私之見也。

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爲耆艾年先矣,而無經緯#1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之謂陳人。

已,止也。已言,可以止其爭辯也。借重於耆艾之人,則聞者不敢以爲非,可以止塞其議論也。古先帝王聖賢皆耆艾也。經緯本未,言知常、知變、知首、知終也。期年,期頤之年也。年雖先矣而學無所見,但以期頤之年而稱爲耆宿,則其年雖先不足爲先。謂無以過人也。人而無以過人則是不能盡其爲人之道,此陳人而已。陳人,謂世間陳久無用之人也。此意蓋謂我之所借重者,皆耆艾可尊之人,非徒以爲前輩人物而借重之也。

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窮年。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無言。言無言,終身言,未嘗言;終身不言,未嘗不言。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惡乎可,可於可;惡乎不可,不可於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

曼衍者,遊衍自得也。窮年者,以此送日月也。不言則齊,以無言之言則歸於一理。齊,一也。以此一而形諸言,以其言而論此一,皆爲有所容心,則不得爲齊一矣。故曰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惟無言則齊,無言,無心之言也。終身言,未嘗言,無心於言也。終身不言,未嘗不言,不言之中亦可悟理,則非不言也。有自,有所由來也。言凡人之所謂可,所謂不可,所謂然,所謂不然,其言皆有所自來,故各是其所是。我則何從而然可之,惟隨其然者可者而然之可之,隨其不然者不可者而不然之不可之。物固有所然,謂凡物各有所是也。既各有所是,則物物皆是,故曰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此意齊物中論之甚詳。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者,言我非以自然之言而調和衆口,若與之同爲,是非則豈能要諸久遠哉。蓋謂自然之理,千古萬古跌不破也。萬物之種同出於造物,以其不同形而相代於天地之間。則人以草爲草,木爲木,禽爲禽,獸爲獸,但見其形之不同而不知同出於元氣,其種則一也。萬物之在天地,往來終始,若循環然,其倫理之妙人莫得而窮之,謂其不可盡知也。此之謂天均。均者同也,天理之同者,故曰天均。

莊子謂惠子曰: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始時所是,卒而非之,未知今之所謂是之非五十九非也。惠子曰:孔子,勤志服知也。莊子曰:孔子謝之矣,而其未之嘗言。孔子雲,夫受才乎大本,複靈以生,嗚而當律,言而當法。利義陳乎前,而好惡是非直服人之口而已矣。使人乃以心服而不敢噩,立定天下之定。已乎已乎,吾且不得及彼乎。

服知者,服事也。知,知見也。勤心以從事於知見,謂博學也。謝者,去也。言孔子已謝去博學之事而進於道,但未嘗與人言爾。孔子雲者,莊子舉孔子之言,謂孔子嘗有此語也。受才乎大本,猶言受性於太始也,大本即造物也。靈,知覺之性也。複,返也。反而歸之本來知覺之性,而後可以盡人生之道,故曰複靈以生。鳴亦言也。律即法也。當者,言皆當理也。以利義陳於前而有,所是非好惡,則人與我對立,可以服其口而未能服其心。是必舍去利義而忘其是非好惡,乃可以使人心服而無敢與我對立而爲忤者,而後可以定天下之定理矣。姜音悟,忤逆也。姜立者,對面而立,則我爲順而彼爲逆,周禮曰以受諸侯之逆,亦言向我而來者爲逆也。莊子既稱夫子之言,乃對惠子而歎曰,已乎已乎,我安得及彼孔子哉,只此可見莊子非不知敬吾聖人者。

曾子再仕而心再化,曰:吾及親仕,三釜而心樂,後仕,三千锺不洎,吾心悲。弟子問于仲尼曰:若參者,可謂無所縣其罪乎。曰:既已縣矣。夫無所縣者,可以有哀乎。彼視三釜三千锺,如觀雀蚊虻相過乎前也。

不洎,言不及其親也#2無所縣其罪乎者,縣,系累也,謂曾子此言有系累之罪乎,無系累之罪乎。蓋疑其前後兩變有悲有喜也。既已縣矣者,謂止此悲喜之心,便是有所系累也,若無所系累則外物之輕重過於吾之前者,猶鳥雀蚊虻然,豈以此爲悲喜哉。才有悲喜,則有心矣。

顔成子遊謂東郭子綦曰:自吾聞子之言,一年而野,二年而從,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來,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死不知生,九年而大妙。

一年而野,返其樸也。二年而從,從順也,於是非喜惡無所逆也。三年而通,大通徹也。四年而物,猶槁木死灰也。五年而來,寂滅之中又有不寂滅者也,禅家所謂大死人卻活是也。鬼入者,納造化於其胸中也;天成者,與天爲一也。不知死不知生,無入而不自得也。大妙者,極其玄也。自一年至九年,此即借爲節次之語,此事非可以歲月計也。

生有爲,死也。勸公以其死也,有自也。而生陽也,無自也。而果然乎,惡乎其所適,惡乎其所不適。

此數句言無生無死之理。生有爲者,言以生爲有生則有死矣。有死生之見,自私者也。若以至公之理而勸之,欲其知造物之間無不死之物,故曰勸公以其死也。然謂之死則是有所自矣,謂之死而有所自則求其生於萌動之始,本無所自,既其始也,無生則安得有死。陽,動之始也。以死生之理如此言之,不知其果然乎否也。所適然也,所不適不然也,要其盡而觀,則惡乎然,惡乎不然。言謂之有亦非,謂之無亦非,故曰而果然乎,惡乎其所適,惡乎其所不適。

天有曆數,地有人據。吾惡乎求之。莫知其所終,若之何其無命也。莫知其所始,若之何其有命也。有以相應也,若之何其無鬼邪。無以相應也,若之何其有鬼耶。

曆數,星辰日月之往來,有曆書度數也。人據,人迹之所至有可考據者,猶言圖經也。以曆數及人據而求之,果可以盡天地之理乎。故曰吾惡乎求之。天地之間,日遷月往#3誰能知其所終。其運而往也,必有造物主之,安得謂之無命。然芒芒之初,本來無物,安得謂之有命。朝必有暮,寒必有暑,時至氣應,毫發不差,如此相應,安得謂之無鬼神。然謙者未必福,仁者未又壽,幽明之間,有時而不相應,安得謂之有鬼神。此數句乃發明造物不可知之意。

衆罔兩問於影曰:若向也俯而今也仰,向也括而今也被發。向也坐而今也起,向也行而今也止。何也。影曰:叟叟音蕭也,奚稍問也。予有而不知其所以,予蜩甲也,蛇蛻也,似之而非也。火與日,吾屯也;陰與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而況乎以有待者乎。彼來則我與之來,彼往則我與之往,彼強陽則我與之強陽,強陽者又何以有問乎。

叟叟,若隱若顯之意也。稍,略也,率略意也。謂其何爲,率然有此問也。予之所有本,不自知其所以然者,故曰予有而不知其所。蜩已化而甲在,蛇已化而蛻在,蓋以形之動者比蛇蜩之生,而以影比蛻甲也。似之而非者,言以此爲比亦近似之,而非果然也。在日與火之中則有此影,故曰屯屯聚也。晝陰而無日,夜至而不火,則影不可見,是代去也。彼,指形也。吾,影也。言吾之所待者彼乎,故曰彼,吾所以有待邪。然形之動也,又有所待,故曰而況乎以有待者乎。強陽,動也。形待強陽之氣而動,彼形之所以往來者,強陽也。彼以強陽而動,我亦從之,其爲強陽者本非形之所知,汝又何問我乎。此段與齊物同,但添強陽火日之說,又要弄筆頭。禅家所謂重說偈言也。

陽子居南之沛,老聃西遊於秦,邀於郊至於梁而遇老子。老子中道仰天而歎曰:始以汝爲可教,今不可也。陽子居不答,至舍,進盥漱巾栉,脫履戶外,膝行而前曰:向者弟子欲請夫子,夫子行不間,是以不敢。今間矣,請問其過。老子曰:而睢睢盱盱,而誰與居。大白若辱,盛德若不足。陽子居蹴然變容曰:敬聞命矣。其往也,舍者迎將其家,公執席,妻執巾栉,舍者避席,炀者避竈。其反也,舍者與之爭席矣。

請問其過者,言夫子謂我不可教,其過在何處也。睢睢盱盱,矜持而不自在之貌。誰與居者,言其物我未忘,常若與人同居也。大白若辱者,明而自晦之意。盛德若不足者,言其雖有而不自居也。迎將,迎送也。家公,旅邸之主也。執席,執巾栉,奉承之也。炀者,炊者也。避舍,避竈敬之也。爭席者,不知其可敬也。未聞老子之言之先,有矜持自名之意,故人見而敬之。既得點化,則退然自晦,而人視之以爲常人矣。此篇文亦細。

南華真經口義卷之二十八竟

#1緯:明本作“綸”。

#2也:明本作“見”。

#3往:原作“化”,據明本改。

举报与纠错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