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參同契 陰真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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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周易參同契。原題長生陰真人注。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所載朱熹《周易參同契考異》(簡稱《考異》本)。

周易參同契序1

蓋聞《參同契》者,昔是古《龍虎上經》,本出徐真人。徐真人青州從事,北海人也。後因越上虞人魏伯陽,造《五相類》以解前篇,遂改爲《參同契》。更有淳于叔通,補續其類,取象三才,乃爲三卷。叔通親事徐君,習此經,夜寢不寐,仰觀乾象而定陰陽,則以乾坤設其爻位,卦配日月,托《易》象焉。故夫子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所以服此還丹者,皆得壽同天地。故日者太陽之火精,則朱汞爲龍是也。月者太陰之水精,即鉛銀爲虎是也。此之二寶,天地之至靈。七十二石之尊,莫過於鉛汞也。感於二十四氣,通於二十四名,變化爲丹,服者長生,乘龍紫府。朱砂者,火之子。水銀者,金之孫,金者,日之所生。銀者,月之所育。日月互用,水火合成,龍虎相須,陰陽制伏,而成大丹。其大丹者,有八而三品。最尊上品,有神符白雪,九轉金液大還丹,神水化之五符蒙覆,人食者當白日沖天,八石五金被化爲寶。次中品,有金花黃芽所制,養汞而成紫金丹砂,或有月月倍添,名曰正養之道。下品有雄黃,屬土,得位中宮。將軍之號,能偃於水,曾青屬木,明目養神,變化水銀,成砂洞耀,名紫金丹。八丹之中,唯三法爲貴也。鳥食成鳳,蛇餌爲龍,人服長生,天地同壽。收人魂魄,返老歸童。呼風叱雲,玉女來侍。此實還丹之功力也。故乾、坤者,上下釜也;坎、離者,水火爲藥也;震、艮者,運卦合符也。中安金汞,傍助金華、黃芽,赤門養成,運火三歲,象自然之還丹,即太玄之炁足矣。何不成丹?夫大丹者,朱化爲汞,汞變爲金,金變爲砂,砂化爲丹,故曰還丹。還者,返舊之義;丹者,赤色之名。汞者,本體是金,成砂之後,故號金砂。紫赤成丹,還歸本體,故稱大還丹。其《參同契》具顯,人不能明究,擅意自裁,遂成敗失,所以無長生度世,非丹不能長年也。若服金丹大藥,雲騰羽化。不服金砂,而不可駕鶴。嘗聞無能生有,有能成無,既有既無,何不服金汞之藥?且五谷猶能益壽,何況神藥金丹?毒藥尚能殺人,還丹豈無仙壽?人無堅固之心,道豈違人之願?何棄紅顔白日,玉貌成塵,若不學長生,須臾而爲下鬼。惟此還丹之理,《參同》皎然,遂見諸賢所注,悉皆隱密。余玩其術,頗得其旨,勞苦不辭,所失無怨,志在金鼎。而玩《參同》,被褐常思雲林,性好常存道教。雖在世俗,其心不群,思慕長生,而依仙術,道不違願。忽遇真人,明旦而受之,親蒙口訣,兼夢神授,握筆記之,伏火汞成,還丹豈得謬也?余長嗟學道之人,未經爐火而欲疾成,才有小失而起大怨,如此之流皆爲習氣不真,邪正參雜,心生猶豫,彌曆歲年,血氣才枯,奄歸朝露,深可悲哉。徒爲學道之名,而無煉丹之志。若有清虛志士,立性淳和,見世務如探湯,棄妻子如脫屦,睹浮生之遄速,知大道之攸長,即可以授之此經,研尋義理,莫辭得失之必成。一成之後,看海水爲丘陵,睹人生如聚沬,飛騰於太虛之上,逍遙於造化之中,此非天地之功,實爲還丹之力,但尋《參同》,必曉其由,沿波索源,何憂不可?余今所注,頗異諸家。合正經理歸大道,論卦象即火候爲先,釋陰陽則藥物爲正,其事顯,其理明,看之炯然,必無疑惑,使後來君子同歸大道,豈不善欤?

 

周易參同契卷上 長生陰真人注

乾、坤者,《易》之門戶。

(《系辭》曰:乾、坤,其《易》之門戶邪?乾,陽也。坤,陰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陰陽者,氣也。剛柔者,形也。禀陰陽之氣,成金水之形。易者,變易也。象其物宜。金象乾以其剛直,水象坤以其柔順,金水合體,凝而正堅,是變易也。金性不敗朽,是爲萬物寶,是不易也。萬物變化,必由陰陽之中,如人出入,皆從門戶也。)

衆卦之父母。

(《易》曰:乾,天也,故稱其父。坤,地也,故稱其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衆卦之父母,即乾、坤之謂也。)

坎離匡郭,運毂正軸。

(坎爲水,離爲火。火性常動,水性常靜,靜以比軸,動以比毂。言坎離二氣,含受匡郭,運轉以毂軸。《坎》卦《彖辭》曰:習坎,重崄也。水流而不盈。盈剛在中也。即是水注器中。《離》卦《彖辭》曰:離,麗也。剛化成柔,故亨通。麗,著也。重明者,陽也。柔者,陰也。火著器外,水著器中。水火氣交,然後通達其情,化成其寶。坎中盛陽,離中盛陰,亦匡郭之義。)

牝牡四卦,爲槖爲鑰2,覆冒陰陽3

(牝牡者,雌雄也。雌雄者,陰陽也。乾、坎二卦爲陽,坤、離二卦爲陰。橐籥水火之氣,運於其中。覆冒,猶包裹也。金爲陽,水爲陰。一陰一陽,變易之道也。)

道猶禦者4,執銜辔,准繩墨,隨軌轍。處中而5制外,數在於6曆紀。

(車中者,君也。駕車者,馬也。馬雖至順,非人君無所制之。君雖在車。非馬不能行。以金爲君,剛之極也。以水爲馬,順之至也。金在中而時動,水居外而常轉。水欲逃逸,金能制之。故曰處中以制外也。)

月節有五六,

(五六者,三十也,爲一月之數。剛柔各半,晝爲剛陽,夜爲柔陰。剛柔相交之時,即是金水會合之際。)

經緯奉日使,兼開7六十四卦8

(《白虎通》曰:日月爲經,五星爲緯。月者,太陰之精,積而成象,魄質合影,禀日之光,以明照夜。日爲君,月爲臣,禀日之光,故爲日之所使。水禀和於金,亦如是也。兼開者,爲《易》卦兼陰之謂也。)

剛柔爲9表裏。

(《系辭》曰:陰陽者,言其氣。剛柔者,言其形。變化始於氣象,而後成形。形者,金水也;氣者,水火也。以水火之氣,變金水之形也。)

朔旦《屯》直事,

《序卦》曰:屯者,物之始生也。王輔嗣曰:此卦,陰求於陽,弱者不能自濟,必依於強。弱者水,強者金也。金既用事,水來順之。金能應焉,所以交也。《彖》曰: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崄中,大亨貞。剛者,金也;柔者,水也。得水火之氣而相交,動乎陽中爲水,輪轉於器中。亨通貞正。陰陽既交,然後通達其情,而成正性。正性者,即真寶之謂也。謂朔月一日,旦言平明也。直事者,謂當直之人,執其事也。《遁甲經》曰:八門直事,即其義也。陰陽始交,屯難之際,故以《屯》卦執其事也。

至暮《蒙》當受。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物之稚也。王輔嗣曰:此一卦,陰亦先來於陽,陰昧而陽明,陰困童蒙,陽能發之,非獨此兩卦,陰求於陽,自十一月至四月,皆純陽用事,陰求於陽也。《彖》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我者,陽也,陽則金也。童蒙者,陰也,陰者水也。金能用事,陰求於陽也。水故求之,故曰:童蒙求我。《象》曰: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剛柔接也。陽爲男,陰爲女,陰合於陽,故雲納婦。剛者,金也。柔者,水也。金水相交,即剛柔合也。

晝夜各一卦,用之如次序。

(晝用《屯》,夜用《蒙》。童蒙求我,《屯》謂陰陽始交,循環不絕也。)

《既》、《未》至晦爽,終則複更始10

(晦昧,爽晦也。月初爲明,月盡爲晦。《既》、《未》至晦爽之時,晝夜用《屯》、《蒙》矣。《屯》、《蒙》者,金水始交之義也。)

日辰爲期度,動靜有早晚。

(辰謂十二時,每辰至一月十五日,受一氣乃有小變易。每受一氣,則一變焉。一年二十四氣,萬物大成。金水受氣成形,形亦如之矣。日行遲,一日行一度;月行疾,一日行十三度。日則一歲一周天,月則一月一周天。金象日,水象月,轉之遲速,取此喻焉。測此度數,而知運轉之期候。候此動靜,而知凝結之早晚。動靜謂水火,早晚言文武也。)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

(子、醜、寅爲春,卯、辰、巳爲夏,此六月,純陽用事,陰求於陽也。)

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午、未、申爲秋,酉、戌、亥爲冬。此六月,純陰用事,而陽求於陰也。即是水已凝而納金,金消散而入水。夫卦有內體外體,內爲陽下三畫也,外爲陰上三畫也。上三,即下三之用。伏羲畫卦,本有三畫以象天、地、人,謂之三才,未盡天地之物宜,因而重之,更畫三畫,內爲體,外爲用。春夏據內體,即當《乾》之初九、九二、九三也。秋冬當外用,複當《坤》之初六、六二、六三也。處陽之時,則水求於金也。在陰之時,即金求於水。金居內,水居外,內外之際,取象卦中也。)

賞罰應春秋。

(春生萬物,如天之行賞;秋殺百草,如天之行罰。火氣行,則金水沖融,是春也。水氣行,而金水凝結,是秋也。)

昏明順寒暑。

(雖晝夜用,而不違寒暑。寒則以文,暑則以武,以順其時,不違天道。)

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

(爻者,畫也。仁義者,陰陽也。謂卦六畫之內,有陰陽,陽則生物,故稱仁;陰則成物,故稱義。在陽則舒,故喜;在陰則慘,故怒。還如,金得水氣則喜,水得火氣則怒。《系辭》曰:禁人爲非,曰義。即是禁其金水,不令流逸。)

如是,四時之氣順11,五行得其理12

(四時謂春、夏、秋、冬,五行謂金、木、水、火、土。順四時之氣,依五行之用,則金、水不失其宜。)

天地設位而13易行乎其中矣。

(《系辭》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天地既立,易乃生焉。天地謂陰陽,陰陽交而萬物化生。陰陽交而萬物化生者,即變易之義也。金水爲天地,水火爲變易也。)

天地者,乾坤也。

(天地者,形也;乾坤者,氣也。始於氣象,而後成形,亦由金水受水火之氣,而後成形也。)

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

(陰禀陽受,謂之配合,即金、水相交之謂也。)

《易》謂坎離者14,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

(乾坤者,天地之用;坎、離者,乾坤之用。四方上下,爲之六虛。言其器中,非六位。坎離者,水火之氣;乾坤者,金水之形。形者有質而塊然,氣者無形而潛運。周流六虛之內,變化之義也。在二用之中,金水用之,故無爻位。《系辭》曰: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即金水、水火變易之義也。)

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

(水火之氣相蒸,金水之形常轉,自然往來不定,上下無常也。)

幽潛淪匿,升化15於中。

(水得火而升騰,金居水而潛匿,遞相變化,凝結器中也。)

包槖萬物,爲道紀綱。

(綱爲陽,紀爲陰。此言紀綱者,陰在上,陽在下也。包槖萬物者,天地也。爲道紀綱者,陰陽也。包槖金水者,爐器也。爲器紀綱者,水火也。)

以無制有,器用者空。

(金水之質爲有,水火之氣爲無。水火之氣相交,金水之姿自合。用此二氣,等於虛無也。)

故推消息,坎離沒亡。

(《易·正義》曰:能消息者,必專無敗,謂消息水火也。消息以時,即金水相得;消息不以時,即水火相克。水火者,即坎離也。沒亡者,非水盡也。日沒即月生,月沒即日出,蓋謂陰陽循環相用事也。)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

(《參同契》依此三聖之至言,以極陰陽之變化,非不師古,虛生此文。)

引驗見效,校度16神明。

(日月爲金水之驗,陰陽爲神明之度。欲知金水之會合,但候日月之運移。日月相推之謂變,陰陽不測之謂神也。)

推類結字,原理爲證17

(字謂日下著月成易字。類謂以龍喻乾,以馬喻坤也。)

坎戊月精,離己日光。

(坎爲水,離爲火。戊爲陰,己爲陽。陽之精,積而爲火;火之精,積而爲日。陰之精,積而爲水;水之精積而爲月。故曰:坎戊月精,離己日光。還如,水火之氣,薰蒸金水之形。)

日月爲易,剛柔相合18

(日下著月爲易字。晝爲剛,夜爲柔。金水象日月之相合,終一載之凝結。)

土旺四季,羅絡始終。

(日與月,一月一相合,十二合而成歲。土無正形,常王四季,即爐之四面也。終始而爲羅絡焉。)

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中宮所禀19,戊己之功。

(於爐四面,隨方畫其神也。東方青龍,木之精;南方朱雀,火之精;西方白虎,金之精;北方玄武,水之精;中央戊己,土之精。故以土實器中,兼畫此四神以防金水之逃逸。制水者,惟土而已,故雲戊己之功。下文曰水以土爲鬼,土填水不起是也。)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象也者,象其物宜。離爲日,坎爲月。日月者,水火之精是也。運天之道,唯日月爲先。晝則陽剛,日之正也。夜則陰柔,月之功也。以金水之用,莫先於水火。水火之精,日月之謂。萬物非日月不生,金水非水火不成也。)

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

(《系辭》曰:陰陽不測之謂神,一陰一陽之謂道。能窮陰陽之道,則知變化之源。金水即變化之源,水火乃陰陽之道。陰陽往來,相蕩成寶。夫子曰:知變易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爲乎。)

輻辏20而輪轉,出入更卷舒。

(謂水火之氣,爭湊於器中,薰蒸金水之形,如車輪之常轉。水氣入,則火氣卷;火氣入,則水氣舒。卷舒不離於器內。)

卦有三百八十四爻,據爻摘符,符謂六十四卦也21

(爻者,畫也。摘者,別也。一卦六畫,六十四卦都三百八十四畫,以當一斤之數。一斤之金,都有三百八十四铢也。用金水、水火之際,或象卦體,或象爻辭,爻象雖殊,不出於六十四卦也。)

每至朔旦22,震來受符。

(每至月朔,即地氣動出地上也。是以震卦當其位焉。《震》卦《象》曰:震厲,成剛也。震者,動也。厲者,危也。陰在上,而陽在下,陽既升矣,變柔在剛。陰居陽上,是以危也。水在金上,是乘剛也。得火則動,常危厲焉。候氣之法,以十二律依神埋之,於室內取蘆葮灰實中,羅谷幕上,氣至則吹動灰也。以此候之,即其驗也。)

當斯之際,天地媾其精。

(《系辭》曰:天地絪缊,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天地者,男女也;精氣者,陰陽也。男女結媾,精氣乃舒。男女相交,精氣爲物。金水者,天地也。精氣者,水火也。金水感水火之精,而化爲真寶,即是水火震動之時。金水結其精氣,非唯一月,而氣一動。一日一夜,亦有陰陽之氣也。)

日月相撢持。

(撢持者,杼柚之貌。日月者,天地之用。天地之氣交接,以藉日月運移。還如,金水須水火變易也。)

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色23

(《坤·文言》曰:玄黃者,天地之雜色。天玄地黃,即是陰陽相交也。雄陽者,武中之武。雌陰者,陰中之陰。猛武之氣既施,弱水之姿潛轉,一寒一暑,變化黃色之芽,即此謂也。)

混沌神交接24,權輿樹根基。

(天地未分,謂之混沌。混沌之時,乾坤默默,雖未變易,終爲萬物之根,即是金水湛然之時,乃爲還丹之本也。)

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樞25

(經營者,運爲之貌。鄞鄂者,岩棱之詞。運爲水火之功,以贊岩棱之美,神理凝寂,寂然自成其樞。樞者,還丹棱之氣也。)

衆夫蹈以出,蠕動莫不由。

(衆夫者,人民之稱。蠕動者,含靈之流。俱在天地之中,任其陶鑄者也。金水、水火並出陰陽,有爲無爲,莫不由斯道也。)

於是,仲尼始鴻蒙26,乾坤得27洞虛。

(仲尼,孔丘之字。鴻蒙者,混沌之名。孔丘依《十翼》以闡幽,彰《易》道之玄妙,始分混沌之理,方見乾坤之德,傍通情也。合彼虛無,未由不因《參同》之文,豈識還丹之理也?)

稽古當28元皇,《關雎》建始初。

(稽,考也。元皇,天皇也。考上古天皇之時,男女不求而自合。自黃帝已後,男女非求而不成,即《關雎》之義也。詩曰:關關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逑,匹也,蓋謂求其淑善之女,以配君子。金者,男也。水者,女也。金既先動,水乃應之,即是男求女也。)

冠婚氣相紐,元年乃芽滋29

(冠婚之時,男女交會,精氣紐結,滋蔓成軀,亦如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元年,歲首。萬物芽生,漸漸滋多,非算能及金水相感,亦如是耶。)

聖人不空30生,上觀顯天符。

(聖人,謂伏羲。伏羲畫八卦之時,仰則觀於天文,俯則察於地理,中觀萬物之宜,與鳥獸之文,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天符,謂七曜,配五行,即還丹之始也。)

天符有進退,屈伸31以應時。

(《系辭》曰:變化者,進退之象。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害生焉。謂日月五星,陰陽晝夜。是以剛柔相感而萬物生,金水相感而真寶成。)

故《易》統天心,《複》卦建始萌。

(複者,陰陽返本之謂。天地以無爲之心,無爲即天地之本。《易》曰:複,亨。出入無疾。亨,通也。冬至之日,陰陽氣複於地下,亨通之際,出入俱無病焉。又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且夫雷動風行,千變萬化,寂然至無,是其本也。本者,即天地之心矣。複,既非靜而自靜,則天地之心可見。十一月,一陽爻動於黃泉之下,萬物萌動,故雲始於萌。當此之時,金在下,居一陽之位;水在上,處五陰之位。陰爲陽變,漸成堅冰,及至金水俱伏之後,即是無爲之際。無爲者,大道之本。得一者,還丹之功。非還丹而莫契其道,其唯無思無爲也。不拾有爲,寂然不動,此即真無爲之理也。)

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

(震,是乾之長子。夫子曰: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者也。震居東方,純陽之位,承乾之功,長養萬物,萬物之旨,非動不生。是以稱長子。因母者,謂震卦二陰在上,漸化爲陽,故曰母也。一陽初動於下,即其萌。兆,根基也。金,長子也。鉛是父,是五金之精,而生於金,故雲長子。母者,水也。金因母化,卻化爲金,即是因母之義也。)

消息應锺律,升降據鬥樞。

(消息,謂伺候也。伺候金水,得陰陽之時,須測十二锺律。锺以度天上之文,律以測地中之氣。用火之際,以此伺候焉。金得水火之氣,升降旋轉,象彼樞星之移建。欲知器內形狀,但候此而爲驗也。)

三日出爲爽,震受庚西方。

(爽,明也。月生三日,而後有明,出於西方庚地。火動三日,氣方達於器中。當是時也,水亦居庚。水爲陰,月之象也。謹候月之生,生即知水之動靜,故雲震受庚西方。)

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

(月生八日爲上弦者,象弓之挂,弦平如繩。八日,月方見南方丁地是也。金亦隨焉。金爲君,轉遲,故八日而後行。水爲臣。轉疾,故三日而已行。金水流行,驗此知候時矣。)

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

(月至十五日,出於東方甲地而圓滿。是時,金合水於甲地,而受一氣,有金之形體。)

蟾蜍與兔影32;日月兩氣雙。

(蟾蜍與兔,俱居月中。影者,光明之貌。至十五日,一獸之氣雙明於月中,余日則虧缺,不複全其貌。每十五日,則萬物各受一氣。一氣至,金水之姿亦雙明白,蓋取象於二獸焉。)

蟾蜍視33卦節,兔者吐生光。

(《白虎通》曰:兔者,吐也。言其吐月之光華。蟾蜍見,則月圓。蟾蜍沒,則月缺。以此爲金水之候也。)

七八數34已訖,屈折低下降。

(七八十五日已後,其月漸漸虧缺,歸功於日,受符複行。金受水符,複周遊也。)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

(月爲臣,日爲君,故月禀日之光,三日成魄,八日成光,十六日歸功於日,受符複行也。月出巽地,至辛平明,金受水符。還如,日變於月也。)

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

(二十三日,爲下弦,月欲盡時。還如,初生之象。其時,月出艮,至丙南平明,乃以水之候也。)

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朋35

(至三十日,月出乙,沒於坤。坤者,陰也。故雲得朋,東北及西南者也。故雲喪朋,水自東北流至西南,同喪朋也。)

節盡相禅與,繼體複生龍。

(節盡,月終。禅與者,陰禅位於陽也。月終爲陰,月初爲陽。陽即龍也。繼陰之體,而複生陽,故雲繼體複生龍是也。金繼水體,複生於陽。陽,火氣也。王輔嗣曰:以龍喻乾,以馬喻坤,從其類也。)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括,結也。壬癸,水以配坤。甲乙,陽以配乾。蓋言一月之內,陰陽各半。成結萬物,實在陰陽。陰陽者,即水火之氣,故能成金水之形。《系辭》曰:乾知太始,坤作成物。始終之義也。)

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

(七、九,陽數。六、八,陰數。陰陽相配,已成一月。金水、水火變化亦然。)

四者合三十,易氣36索滅藏。

(四者,謂七、八、九、六,共成三十日。變易之道,順其陰陽,陰至則藏,陽至則出。)

八卦列布耀,運移不失中。

(八卦,爲乾、坤、坎、離、震、巽、艮、兌也。八卦布列,運轉陰陽。陰陽和平,不失中道。亦如金水,用水火之氣,而不失於器也。)

元精眇難視37,推度效符證。

(元精者,元氣也。《易》謂: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十五日成節,二節成一月。四時成一歲,周而複始。推度謂日月,符證謂八卦。元氣懸遠,不可見其形容,故推日月以度寒暑,占其卦象以明吉凶。即金水禀精氣於器中,不可見其狀貌,亦以寒暑、日月、卦象測焉。他皆仿此。)

居則觀其象,准法38其形容。

(《系辭》曰:仰則觀象於天。象,謂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日月合,則金水合。金水合,則內外之形可見矣。)

立表以爲範,占候定吉凶。

(範,法也。立日月以爲法則,乃金水凝結可候而知。《系辭》曰:吉凶者,得失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既有失,則悔吝生。悔吝生,則憂虞至矣。謹候消息,無乃憂虞,則還丹可見也。)

發號順時令,勿失爻動時。

(冬至後,一陽爻動於黃泉之下。此時起火,可謂順時宜也。)

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情,參合39考三才。

(天文謂火,地形謂水,人情謂候文武。火炎於下,水流於上,人情候於中,即三極之道備矣。)

動則循卦節,靜則象40《彖辭》。

(《震》卦,動也。《複》卦,靜也。火炎而動,順其卦也。水流而靜,象其辭也。《複·彖辭》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天地以靜,無爲之謂也。)

乾坤用施行,天下然後理41。可不慎乎。禦政之首。

(《乾·文言》曰:時乘六龍以禦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乾坤者,天地之用。乾坤行而萬物化生,則天下之物,各得其理。水火象此,不失其宜,則金水得其理也。)

管括密微,阖舒42布寶。

(爲還丹之法,務在納閉管口,使其堅密。然後,金水舒暢,樂得陰陽,是以能成其真,無差失也。)

要道魁柄,統化綱紐。

(《金海》曰:北鬥七星,輔一星,太微、北鬥爲帝車,運于中央,臨制四方,分別陰陽,建于四時。杓立五行,移應節度,定諸紀綱。太乙之使,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鬥,居陰布陽,故稱北鬥。開陽重寶,故置輔易。夫鬥上一星主天位,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是以日月會焉。若順於鬥,則知五行。能順五行,紀綱自立。紀綱既立,何患乎金、水、火之不理焉?)

爻象內動,吉凶外43起。

(夫列卦者,爻象也。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謂金水取准於爻象焉。吉者,金能留水。凶者,謂水逃亡。二者之中,在於水火,少失時候,凶其降之。)

五緯錯順,應時感動。

(《乙巳占》曰:日月爲經,五星爲緯。五星,則水,火、金、木、土也。五星順則陰陽調。五星錯行,則陰陽逆,所經之國,無不災害。水火若調,金水則順。水火不節,金水則亡。感動之間,以此之爲候。)

四七乖戾,侈離俯仰。

(四七,二十八宿也。乖戾者,差跌也。侈離者,失位也。二十八宿以應五行所曆,而皆侈離差跌,此即金、水、火之象也。)

文昌總錄,诘責台輔。

(《乙巳占》曰:文昌六星,在北鬥魁前,經緯天下文德之官,謂金、木、水、火、土、谷。第五爲司中,主司過诘咎。第六司祿,佐理揚寶,亦主集計禍福。三台六星,兩兩起居。文昌行,承太微。太微階平,則陰陽調,風雨順。時輔一星,在北鬥杓傍。丞相之位明,則四時序,五行理。五星、二十八宿、三台、輔星等,番爲文昌所管。陰陽順時,則衆星受符複行。陰陽過差,則文昌诘之以爲過咎。言此者,皆爐火取象於中。文昌者,土之象也。陰陽者,水、火、木、金也。四者之中,土能制之,所以廣引譬喻,以大其功也。)

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神樞靈轄》曰:柱史一星,主記過失;三公三星,主宣德化;九卿三星,主理萬事;尚書五星,主納言;谘謀、大理二星,主刑獄事;其余衆官,各有其位。恐繁文墨,不複盡書。中國之官,皆象於此。即謂五方之神,水火之精,各有所主也。)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

(《乙巳占》雲:日月與五星,一月一合,於午月受律氣,亦與日合。金、木、水、火,各效於此也。)

五六三十度,度竟複更始。

(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而與日合,合而後行也。月初爲陽,月盡爲陰。一月之中,而有陰陽更始,終而複始。如循環金水,象之輪轉。)

原始要終,存亡之緒。

(始爲陽,終爲陰。陰陽之道,即文武之謂。文武以時,則金水存。文武不節,則金水逃逸。終始存亡,在乎水火也。)

或君驕溢44,亢滿違道。

(君者,金也。亢,極也。言金得猛武之氣,至多則亢極,不成正道。正道者,其唯還丹乎?)

或臣邪佞,行不順軌。

(臣者,水也。水得剛陽之氣,流蕩不順循軌則,既非其道,邪佞之行於是彰焉。君臣之象,此之謂也。必使乎金水相得,實藉於水火以時也。)

弦望盈縮,垂變吝咎45

(月,八日爲上弦,二十三日爲下弦,十五日爲望。望者,日月相望見也。月有盈縮,度數不明,則難知金水之期。悔吝過度,則咎生矣。)

執法刺譏,诂過46移主。

(《金海》曰:太微、十星、翼、軫,此天子之庭,諸侯府也。列宿受符,諸神考節。南蕃一星,曰端門。東曰左執法,廷尉之象。西曰右執法,禦史大夫之象。所以刺舉凶奸者也。五星二十八宿及諸雜星,轉離其次,不循陰陽,則左右執法舉其過失,移其所主。主者,金也。執法者,火也。金不能制水,則使火氣逼而逐之。)

辰樞受正,優遊任下。

(《乙巳占》曰:北極五星,謂之北辰。天之中,以正四時。天運無辍,而極星不移。含光出氣,以鬥布常。關命運節,神明流精,生一以主黃帝。辰極者,金象也。金在器內,優哉遊哉,任其水火薰蒸,自然而成其正體。)

明堂政德,國無害道。

(明堂三星,天子布政之宮。明堂,器之象也。金者,君之象也。金在器內。修德而居。水火薰蒸,亦無害矣。)

內以養己,安靜虛無。

(內,謂器內。金水自安於器中,寂然無爲,與虛無同體也。)

原本47隱明,內照形軀。

(謂礦中出金,金雖昭昭,而內明。外如頑愚,常暗也。)

閉塞其兌,築固靈株。

(株者,根本也。兌者,器口也。根本者,金水也。金水爲還丹之根,故曰靈株。固塞器口,勿失毫厘。金水雖靈,不能流逸。)

三光陸沈,溫養子珠。

(日、月、星爲三光。日爲陽光,星、月爲陰光。陽者,金也。陰者,水也。俱沈伏於器中。子珠者,視子如珠也。金生於水,水是金子,受氣而存,故稱溫養子珠也。)

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謂金水在器中,不可得而可見也。常易於水火也。還丹易求。)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

(《坤·文言》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肢,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水白,金黃也。金入水中,其情通暢。金能變水,使色如身,非獨黃中肌膚亦爾。自然潤澤一體,美暢四肢。)

初正則終循48,幹立未可持。

(陽爲幹,陰爲肢,即金水之謂,金雖唱,水尚力微,未可扶持,即成真寶。但初首火正,則一月正,一年可得而知之,終始循環,更相代也。)

一者己49掩蔽,俗人50莫知之。

(一者,謂水。水數一也,而水蒙蔽器上,制水使其不逸焉。而世俗之人,莫知有此道,虛亡貨財也。)

上德無爲,不以察求。下德爲之,其用不休。

(上德言水,下德言火。水則湛然常靜,無爲之體。火則炎而常動,有爲之宗也。處無爲之地,自求無爲。在有爲之時,則用不休矣。)

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

(上者,水也。下者,火也。火以氣達,用氣者虛。無水以體,位見體者爲用。)

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

(神德者,水也。火氣者,無也。無以炎上,凝水而流水火氣及還丹之用也。)

此兩孔竅法51,吟氣亦相須52

(兩孔爲經緯,上下口也,須相也。上口近水,下口逼火。水火之氣,兩相調和。調和順宜,金體成矣。)

知白守黑,神明自來。白者金精,黑者水基。

(水黑,金白也。金精者,黃芽。必使水之不流逸,莫先於金精者焉。神者,妙萬物之爲言者也。物之極妙,方化爲真,如神降之不知來迹也。)

水者道樞,其數名一53

(五行之中,水數一也。水能變化,爲道樞機。)

陰陽之始,玄含黃芽。

(玄者,水也。黃芽,金精也。金水初交之時,即是陰陽之始也。)

五金之主,北方河車。

(河車者,五金之精,即鉛之異名。)

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爲狂夫。

(鉛雖外黑,內有金華之象,如人懷玉,外衣褐而佯狂也。)

金爲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

(金生水,故爲母焉。水生於金,複稱其子。未産之際,常隱胞胎。)

真人至妙,若有若無。

(雖有真寶之象,未爲真寶之形,故雲若有若無也。)

髻髭54大淵,乍沈乍浮。

(大淵者,器中也。水得火氣,浮沈無常。)

55而分布,各守境隅。

(謂水、火、金、木俱進之時,則四神分布,各守於境隅也。)

56之類白,造之則朱。

(探動之時,金如白色。造作既畢,其色如朱也。)

煉爲表衛,白裏貞居。

(白者,水也。貞者,正也。采煉之時,水爲金表。道成德就,水隱金中,合體而居,共成正道。)

方圓徑寸,混而相扶57

(金水兩相和同,方圓共有一寸。)

先天地生,巍巍尊高。旁有垣阙,狀若蓬壺。環匝58關閉,四通踟蹰。守禦密固,阏絕奸邪。曲閣相通,以戒不虞。可以無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堂,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

(先天地者,器也。天地有,金生水也。先立其器,然後入於金水,是以稱先。器首出於爐頭,故稱尊高矣。以土爲爐,狀如垣阙;爐器相接,有如山形,所以比其蓬萊,謂真人在內爐中。器外周匝如環,輪回相通,象於曲閣。固塞際會,阏絕纖微,務使堅完,貴其牢密,識其妙理,則無思而成。失其本源,乃憂愁無益。動靜休息之間,爲取捨之際,雖功在水火,而成在金水,亦由於人,非自得也。故曰動靜休息,常與人俱也。)

是非曆藏法,內視有所思。

(謂胎息之道,視五藏而存思也。)

履行步鬥宿,六甲以日辰。

(履行星,步北鬥,服六甲之符,吞日月之炁也。)

陰道厭一九,濁亂弄元胞59

(一者,元炁。九者,陽道。爲房中之術,則元炁、陽道亂濁,而將亡也。)

食氣鴻60腸胃,吐正吸所邪61

(身中爲正,身外爲邪。吐身中之正,吸身外之邪,常使腸之鴻滿也。)

晝夜不臥寐,腸鳴62未嘗休。身體既63疲倦,恍惚狀如癡。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

(爲曆髒等法,日夜腸鳴,未常休歇,則百脈疲倦,狀若癡人也。)

累垣64立壇宇,朝暮敬祭祀。鬼物見形像,夢寐感慨之。心歡意悅喜,自謂必延期。遂以夭命死,腐露其形骸。舉措辄有違,悖逆失樞機。

(此數者爲信鬼神之道,而數祭祀爲功,妄想心成,夢寐亦見以爲得道,遂自悅焉。不知失天命之中,更加夭折也。爲法者,多在山林之間。至于命終,自然腐露。胎息已下,皆非正道,所以引而明之,殊非合和之流,乃是亂常之類。《太清經》曰:長生之道,不在祭祀、事鬼神也,不在導引、屈伸也,不在咒呵、多語也,不在精思,自勤苦也。長生之道,要在神丹。知之甚易,爲成是難,唯待九轉八瓊丹。其余雜法,多所誤人。苟知正道,慎勿爲也。)

諸術甚衆多,千條有萬余。前卻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太清經》曰:黃老,謂中央黃老君;九都,謂九真之法,皆自然之道。)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

(以要言之,黃者,土也;九者,陽也;土壓陽也,不令飛舉。諸術之中,唯《參同》最妙。審察聖意,知其事源,則道無不成,德無不就也。)

勤而行之,夙夜不怠65

(營之一年,晝夜不倦。)

經營66三載,輕舉遠遊。

(日服一稻米,三年道成。即欲沖虛,任其多少。)

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太一乃召,移居中洲。功滿上升,應箓受圖。

(太一之神,監護燒煉。合丹之後,先白上清,上清知之,當受圖箓矣。身亦上升也。)

《火記》不虛作,演《易》以明之。

(爐火之事,本法陰陽。人者,陰陽之元,取象以相明也。)

偃月法爐鼎。

(器形如偃月。)

白虎爲熬樞。

(白虎者,金也。先下金,後下水,水以金爲樞紐。)

汞日爲流珠。

(流珠,汞也,太陽之精物也。)

青龍與之俱。

(青龍者,水也。水與金,俱入於器中矣。)

舉東以合西,魂魄自相求67

(龍爲水,虎爲金。金水相合,如人之有魂魄。陰神曰魄,陽神曰魂。魂魄相求,即是陰陽相合矣。)

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68。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

(二八一十六,共成一斤。雖取象陰陽,乃變易之道也。)

铢有三百八十四,亦應火候爻象之計69

(二十四铢爲一兩,當三百八十四铢,一卦六爻,六十四卦都有三百八十四畫,即與易道相應也。)

以金入猛火70,色不奪晶光71。自開辟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

(引喻以明之。)

金木72從月生,朔旦受日符。

(月既受符於日,水亦受符於金。)

金友歸其母,月晦日相包。

(月晦之時,金包於水。)

隱藏其垣郭73,沈淪於洞虛。

(金水未成垣郭之狀,且沈沒於洞虛之內。)

金複其故性,威光鼎乃嬉74

(以金成金,複其本也。金既受已,鼎喜其功。)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75,八石正綱紀。

(子爲水,水數一。午爲火,火數二。相合成三。戊己,土也,土數五。三與五合成八。爲金水之綱紀者,唯水、火、土而已。《中經》曰三物一家,都歸戊己者是也。凡言三物者,即是水、火、土之三物也。)

呼吸76相貪欲,伫息77爲夫婦。

(水火之氣,呼吸於器中。金水禀之而相交。金爲男,水爲女。金水合體,即夫婦之道存焉。)

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爲鬼,土填水不起。

(流珠者,丹砂之名。金生於土,水出於砂,土克水,故言鬼。使水不飛者,唯土之功也。)

朱雀爲火精,氣平調勝負。

(朱雀火之精,爐南以畫之。能調金水者,唯火而已矣。)

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

(火雖熾盛,終爲水之消滅。俱息之際,土塊然獨存。還丹既成,水火亡矣。)

三性已會合78,本性共宗祖。

(三性爲金、水、火,五行相生,更爲宗祖。水與金合,遇火而成。)

巨勝尚延年,還丹可入口。

(服巨勝,尚得延年。餌還丹,豈無羽化?)

金性不敗朽,故爲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

(金非常金,還丹之謂。)

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

(爐之四面,以土塗之。)

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薰蒸79達四肢,顔色悅澤好。鬓發白變黑,更生易牙齒80。老翁複丁壯,耆妪成姹女。改形免世厄,號之曰真人。

(黃芽狀如金砂,入水之中,其疾如風雨。水爲金變,初黑後黃。金爲父,水爲母,故雲老翁、耆妪。金水化爲金,既成寶,自免陶甄世厄也。丁壯者,金盛之貌。姹女者,處子之名也。)

81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爲鉛。

(煉鉛爲粉,煉粉爲鉛,歸其本也。)

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

(水凝而冰,冰消爲水,亦歸本也。)

金以砂爲主,禀和於水銀。

(砂者,黃芽之別名,投水銀而成矣。)

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以金爲金,金必成矣。種粟望粟,粟亦生焉。)

欲作服食仙,宜用同類者。

植禾當以粟,覆雞用其子。以類輔自然,物成易淘冶。魚目豈爲珠,蓬蒿不成槚82

(男生而伏,女偃其軀。自然之理,還丹成矣。何異陶冶之力也?)

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薰83不潤下。

(金水與鉛,是其類也。過此以往,事乖不成。)

世間多學士,高妙美84良才。邂逅不遭值85,好火86亡貨財。據案依說文87,妄以意爲之。端緒無因緣,度量何88操持。擣治羌石89膽,雲母及礬磁90。硫黃燒豫章,鉛鴻合和治91。鼓下五石銅,以之爲輔樞。異性92不同種,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僥幸訖不遇93。穉年至白首,用索怅狐疑94。背道守迷路,履徑入曲邪95。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此歎世上之人,不誤還丹之道,廣求石藥,至白首無成也。)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數畫八卦96,效天地圖97。文王帝之宗,修而98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叠興更禦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铢。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造事令可法,爲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浩若褰帷帳,瞑目99登高台。

(此歎三聖帝,猶不能知還丹之道,而閉目入於泉台。況矹矹蒼生,锵锵冠冕,舉世迷惑,豈能爲之?《尚書》曰:知之非艱,行之惟艱。)

《火記》六百篇,所取100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俗人101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102。辄爲103賢者談,曷敢詐僞詞104。若遂結舌喑105,絕道獲罪誅。寫情著106竹帛,恐泄天之符。猶豫增歎息,俛仰掇慮思107。陶冶有法程108,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109,開端見枝條110

(恐人不悟,殷懃說之,猶尚昏迷,莫知道本。雖亂辭至博,門戶逾深,智者參焉,無由不得也。)

以金爲堤防,水入111乃優遊。

(先爲提防,水則不溢矣。提防何爲?故先下金,後方投水。水遇金也,優哉遊哉。)

金計112有十五,水數亦如之。

(水成數六,金成數九。六九相計,共成十五。舉其陰陽,非斤兩之也。)

臨爐定铢兩,五分水有余。

(十分爲一寸,一寸爲一斤。即金有五分,余是水也。此爲定數也。)

二者以爲真,金重如本初。

(二者,爲金水。金水入器,共有一斤,及成真也,不減元數。)

其三遂不入,水二與之俱。

(金、水、土爲三。水與金,爲二。金水自入,土在外焉。)

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

(三物謂金、水、土。金水相成制者,土也。居中變化,若有神靈。)

下有太陽氣,伏蒸113須臾間。

(謂火爲太陽也。)

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輿焉。

(金水得火,而俱成。其液隨氣凝結,漸成堅冰,其色如金,故號黃輿也。)

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

(還丹既成,金水性滅。)

形體如114灰土,狀若明窗塵,擣治並合之,馳入赤色門。

(此言還丹,欲成變化之狀,象人捐節,而後歸真。)

固塞其際會,務令完致堅。

(歲月欲終,火氣複猛,固塞不密,敗於垂成也。)

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

(《歌》曰:首尾武,中間文。始七十,終三旬。二百六,善調均。謂初武七十日;複武七十日;後武三十日;中間三百六十日,文也。)

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

(寒溫,文武也。)

周旋十二節,節盡更始元115

(以月爲候,候金水焉。)

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魂魄116

(謂欲終時,冬三日,水王,木相,火死,土囚,金休。陰爲魄,陽爲魂,陰陽俱廢也。)

色轉更爲紫,赫然成還丹。

(還者,還其本色也。人禀道氣而生,服之卻歸於道,故名之曰還丹也。)

粉提一刀圭,九鼎最爲神117

(還丹既成,日服稻米。即欲羽化,頓服刀圭。)

推演诠五行118,較約而不煩。舉水以激火,掩然119滅光榮。

(若知五行之道,事省不煩於人。水火之氣相蒸,本金之光自滅。)

日月相激薄,常存晦朔間。

(日月薄蝕,常晦朔之間,陰陽交會之時,更相掩冒也。此時,金水亦複如之。)

水盛坎侵陽,火衰高晝昏。

(水火氣交,更相休旺。)

陰陽相吞食120,交感道自然。

(若非自然,誰使爲也?金水相感,理亦如之。)

名者以定情,字者緣性言。

(以金爲金,金名不易。黃芽金字,因性而稱。)

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煉金成金,即成還丹。)

吾不敢虛說,仿效121聖人言。

(仿效《易》象也,非敢擅爲宗旨。)

古記提龍虎。

(龍虎,金水也。)

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

(礬石粉也。)

王陽加黃芽。

(還丹之道,唯此二物。金水總三名,同出異名。)

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

(臆度銀之與鉛,同入金水。)

古今道猶122一。

(年代雖殊,道無二也。)

對談咄123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

(聖人立法以自明,恐時俗之流不信也。)

至要言其露,昭昭不我欺。

(不我欺者,不欺於人也。)

周易參同契卷上

 

1.因未得其他版本以參校,故暫以朱熹《周易參同契考異》四庫本(後文簡稱《考異》本)校勘其經文。除底本外,陰真人《周易參同契注》尚有《道藏舉要》本。

2.“爲橐爲籥”,《考異》本作“以爲橐籥”。

3.“覆冒陰陽”,《考異》本在此之後連接“之道”二字。而底本是獨立成句,把“道”字接在下一句首,亦無“之”字。

4.“猶禦者”,《考異》本作“猶工禦者”。

5.“而”,《考異》本作“以”。

6.“於”,《考異》本作“律”。

7.“兼開”,《考異》本作“兼並”。

8.“六十四卦”,《考異》本作“爲六十”。

9.“爲”,《考異》本作“有”。

10.“既未至晦爽,終則複更始”,原作“既未晦爽終,終則複更始”,據《考異》本改。

11.“四時之氣順”,《考異》本作“應四時”。

12.“其理”,《考異》本作“其序”。

13.“而”,據《考異》本補。

14.“易謂坎離者”,《考異》本作“易謂坎離,坎離者”。

15.“升化”,《考異》本作“升降”。

16.“校度”,《考異》本作“挍度”。

17.“爲證”,《考異》本作“爲征”。

18.“相合”,《考異》本作“相當”。

19.“皆中宮所察”,《考異》本作“皆禀中宮”。

20.“輻辏”,《考異》本作“輻湊”。

21.自“卦有三百八十四爻”至“符謂六十四卦也”,《考異》本在“出入更卷舒”之後無之。

22.“每至朔旦”,《考異》本作“晦至朔旦”。

23.“黃色”,《考異》本作“黃包”。

24.“神交接”,《考異》本作“相交接”。

25.“成樞”,《考異》本作“成軀”。

26.“仲尼始鴻蒙”,《考異》本作“仲尼贊洪蒙”。

27.“得”,《考異》本作“德”。

28.“當”,《考異》本作“稱”。

29.“乃芽滋”,《考異》本作“乃牙滋”。

30.“空”,《考異》本作“虛”。

31.“屈伸”,《考異》本作“诎信”。

32.“兔影”,《考異》本作“兔魄”。

33.“視”,《考異》本作“眡”。

34.“數”,《考異》本作“道”。

35.“喪其朋”,《考異》本作“喪其明”。

36.“易氣”,《考異》本作“陽氣”。

37.“元精眇難視”,《考異》本作“玄精眇難觀”。

38.“法”,《考異》本作“擬”。

39.“參合”,《考異》本作“參同”。

40.“象”,《考異》本作“因”。

41.“理”,《考異》本作“治”。

42.“阖舒”,《考異》本作“闓舒”。

43.“外”,原作“始”,據《考異》本改。

44.“驕溢”,《考異》本作“驕佚”。

45.“垂變吝咎”,《考異》本作“乖變凶咎”。

46.“诘過”,《考異》本作“結過”。

47.“原本”,《考異》本作“元本”。

48.“終循”,《考異》本作“終修”。

49.“已”,《考異》本作“以”。

50.“俗人”,《考異》本作“世人”。

51.“竅法”,《考異》本作“穴法”。

52.“吟氣亦相須”,《考異》本作“金氣亦相胥”。

53.“名一”,《考異》本作“各一”。

54.“髣髴”,《考異》本作“仿佛”。

55.“進”,《考異》本作“退”。

56.“采”,《考異》本作“望”。

57.“相扶”,《考異》本作“相拘”。

58.“環匝”,原作“環市”,據《考異》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59.“元胞”,原作“無胞”,據其文義改。《考異》本作“玄胞”。

60.“鴻”,《考異》本作“鳴”。

61.“所邪”,《考異》本作“新邪”。

62.“腸鳴”,《考異》本作“晦朔”。

63.“既”,《考異》本作“以”。

64.“累垣”,《考異》本作“周回”。

65.“不怠”,《考異》本作“不休”。

66.“經營”,《考異》本作“服食”。

67.“相求”,《考異》本作“相拘”。

68.“艮亦八”,《考異》本作“亦如之”。

69.“铢有三百八十四,亦火候爻象之計”,此句《考異》本認爲是注文而不是經文。

70.“以金入猛火”,《考異》本作“金入於猛火”。

71.“晶光”,《考異》本作“精光”。

72.“木”,《考異》本作“本”。

73.“垣郭”,《考異》本作“匡郭”。

74.“嬉”,《考異》本作“熺”。

75.“諧和”,《考異》本作“和諧”。

76.“呼吸”,《考異》本作“嘑吸”。

77.“伫息””《考異》本作“伫思”。

78.“已會合”,《考異》本作“既合會”。

79.“薰蒸”,《考異》本作“重烝”。

80.“鬓發白變黑,更生易牙齒”,《考異》本作“發白更生黑,齒落出舊所”。

81.“若”,《考異》本無此字。

82.“魚目豈爲珠,蓬蒿不成椟”,原脫,據《考異》本補。

83.“薰”,《考異》本作“動”。

84.“美”,《考異》本作“負”

85.“值”,《考異》本作“植”。

86.“好火”,《考異》本作“耗火”。

87.“說文”,《考異》本作“文說”。

88.“何”,《考異》本作“失”。

88.“羌石”,原作“差石”,據《考異》本改。

90.“礬磁”,《考異》本作“礜磁”。

91.“鉛鴻合和治”,《考異》本作“泥汞相煉治”。

92.“異性”,《考異》本作“雜性”。

93.“僥幸訖不遇”,《考異》本作“欲黠反成癡”。

94.“用索怅狐疑”,《考異》本作“中道生狐疑”。

95.“履徑入曲邪”,《考異》本作“出正入邪蹊”。

96.“數畫八卦”,《考異》本無“數”字。

97.“效天地圖”,《考異》本無“地”字。

98.“修而”,《考異》本作“結體”。

99.“瞑目”,《考異》本作“瞋目”。

100.“所取”,《考異》本作“所趣”。

101.“俗人”,《考異》本作“世人”。

102.“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原阙,疑漏,今據《考異》本補。

103.“辄爲”,《考異》本作“竊待”。

104.“詐僞詞”,《考異》本作“輕爲書”。

105.“若遂結舌瘖”,《考異》本作“結舌欲不語”。

106.“著”,《考異》本作“寄”。

107.“掇慮思”,《考異》本作“綴斯愚”。

108.“法程”,《考異》本作“法度”。

109.“綱紀”,《考異》本作“紀綱”。

110.“開端見枝條”,《考異》本作“枝條見扶疏”。

111.“水入”,《考異》本作“水火”。

112.“計”,《考異》本作“數”。

113.“伏蒸”,《考異》本作“伏烝”。

114.“如”,《考異》本作“爲”。

115.“始元”,《考異》本作“相親”。

116.“魂魄”,《考異》本作“魄魂”。

117.“粉提一刀圭,九鼎最爲神”,《考異》本作“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爲神”。

118.“诠五行”,《考異》本作“五行數”。

119.“掩然”,《考異》本作“奄然”。

120.“吞食”,《考異》本作“飲食”。

121.“仿效”,《考異》本作“放效”。

122.“猶”,《考異》本作“由”。

123.“咄”,《考異》本作“吐”。

 

周易參同契卷中 長生陰真人注

乾剛坤柔,配合相包。

(乾,陽也,故剛直。坤,陰也,故柔順。柔順喻水,剛直比金。剛柔相包,以爲配偶也。)

陽禀陰受,雌雄相須。須以造化,精氣乃舒。

(陰陽配合,若雌雄相須。相須之時,精氣爲物,即是金水合體,禀氣成真也。)

坎離冠首,光耀垂敷。玄冥難測,不可畫圖。

(坎爲水,離爲火。火在下,水在上,居器之端。端者,首也。炎赫爐內,故雲垂敷。玄冥謂道之幽微,言說莫契,況乎圖畫而測其源也。)

聖人揆度,參序元基1

(聖人,謂伏羲。元基,道之本。聖人,仰觀俯察,而知道根。)

四者混沌,徑2入虛無。

(四者,謂乾、坤、坎、離,即金、木、水、火之謂。四者渾合,自然生成。虛無,無心爲喻。)

六十卦用3;張布爲輿。

(陰陽之用,如人之用車輿,運轉循環,無窮極也。)

龍馬就駕,明君禦持4。和則隨從,路平不邪。邪遇5險阻,傾危國家。

(龍者,乾也。馬者,坤也。君者,火也。國家者,爐器也。火氣調通,則金水循常而不飛。火氣不和,則金水淫溢而流蕩。流蕩之際,壞器敗爐。以龍喻乾,以馬明坤也。)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者6,千裏之外應之。喻金公處神室7,爲8萬乘之主,處九重之室,發號出政9,順陰陽節令10。藏器俟時,勿違卦日。

(《系辭》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裏之外應之,況其迩者乎?出其言不善,則千裏之外違之,況其迩者乎?以喻金也。二至之日,陰陽俱複,先王以是日閉關,商旅不行。人君順陰陽以開阖。金木居器中,喻九重室也。發號出政,用水火也。順寒暑生成。候也。《屯》、《蒙》以日用,則不違卦體,而合卦爻辭也。)

《屯》以申子,《蒙》用寅戌。

(《乙巳占》曰:同類異位者,寅、午、戌爲火,申、子、辰爲水。申、子、辰屬陰,寅、午、戌屬陽。平明至日中爲陽,日中至黃昏爲陰,即當朔旦《屯》直事,其暮《蒙》當受。)

余六十卦,各自有日。

(即謂晦至朔旦,《震》來受符,《複》卦建始萌之類也。)

聊陳兩象,未能究悉。當仁施德,立義刑設11。逆之者凶,順之者吉。

(兩象,謂水火。水有仁而好惠,火有義而多刑。順之,則金水調和。逆之,則金水逃逸。)

按曆法令,至誠專密。謹候日月12;審察消息。纖介13不正,悔吝爲賊。

(《系辭》曰:吉、凶、悔、吝生乎動。動,有火也。火氣既動,審明消息,消息無方,悔吝生矣。若日辰過刻,纖介有差,則金水不凝,而生災害也。)

二至改度,乖錯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14。二分縱橫,不應漏刻。風雨不節,水旱相伐。蟲蝗湧沸,天見其怪。山崩地圮,群異旁出15

(《乙巳占》曰:二至、二分之日?陰陽分至。先之一辰爲離,辰至此之位皆在四仲之月。八月、二月,陰陽分位。五月、十一月,陰陽俱至。二月,陽氣始出,陰氣始入,爲陰離。八月,陰氣始出,陽氣始入,爲陽離。陽生於子,陰生於午。五月,陰氣始至,陽氣始屈,故分至。先之一辰爲離,言陰陽以此辰分離也。上數事者,蓋謂陰陽不調,即有如此之應也。若水火不節,金水亦斯變也。)

孝子用心,感動皇極。近起於口16,遠流殊域。

(孝子者,水也。皇極者。金也。即是水感於金,流轉不停,適於異域,處他方也。)

或以招禍,或以致福。或興太平,或造兵革。四者之中17,由乎胸臆。

(四者,謂乾、坤、坎、離,謂甲、冑、兵、戈。陰陽不調則禍起,陰陽調則福來。福來之時,自太平也。二者之中,由於火。火之猛烈,有若兵戈。)

動靜有常,奉其繩墨。

(火動水靜,以順陰陽,不移如繩墨之准的。)

四時順宜,與氣相得。

(水火之氣,以順四時。)

剛柔斷矣,不相涉入。

(晝則陽剛,夜則陰柔。晝夜自分,不相淩铄。)

五行守界18,不妄盈縮。

(五方之神,各守本界,以衛金水,不使虧盈也。)

《易》行周流,诎伸19反覆。

(變易之道,周流而行。陰屈陽伸,陽屈陰伸,反覆其位,循環無窮也。)

晦朔之間,合符行中。

(晦朔之間,日月交會。既以受符,複行金水。以此時,亦相結媾,將畢,還遊器中。符,謂直符,言朔及旦用《震》爲直符,《屯》爲直事;暮及月晦,用《巽》爲直符,《蒙》爲直事。)

溷悶濛鴻20,牝牡相從。滋液潤澤,施化流通。天地神靈,不可度量。

(溷悶濛鴻,混沌之貌。水爲牝,金爲牡。金水合會,相從不違,遂能潤澤肌膚,流通施化,難測何異神靈?)

利用安身,隱形而藏。

(《乾·文言》曰:利者,義之和也。既以物和,身自安也。謂金水利用,隱於器中也。)

始於東北,箕鬥之鄉。旋而右轉,嘔輪吐萌。

(日月右轉,五星左旋,起於鬥中,而合於午。當是時也,月嘔其輪,物吐其萌,金吐其液,水嘔其光。)

潛潭見象,發散精光。

(潛潭,謂水。精光,謂金。金王可以發輝,水清可以見象。)

畢昂之上,震出爲證21

(畢昂,西方宿。月,三日魄生,而見於畢昂之上。起火三日,氣方達於器中。水得火氣而震動也,故以月爲證驗。)

陽氣造端,初九潛龍。陽以三立,陰以八通。故三日震動,八日兌行。

(九者,陽之極數,龍能變化,故以喻乾。二月仲春,枝葉成立。八月仲秋,根核始成。火之三日而水動,八而金行。金象日,行遲。水象月,行疾。三三相應,八八相通,謂陰陽感之,相須成物,潛龍勿用,正當建子之月,金水初入之時,故以潛龍爲喻也。)

九二見龍,和平有明。三五德就,乾體乃成。

(《乾·文言》曰:九二,見龍在田,君德也。德博而化。三五,十五日,月滿之時,即金體漸漸成就,正當九二之時。)

九三夕惕,虧折神符,盛衰漸革,終還22其初。巽繼其統,固際操持。

(巽爲長女,長女者,水也。兌上離下,曰革23。水火相戰,而後生變者也。《易》曰: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也。九三非龍德也,故以君子喻之。九三之時,陽氣盛,盛而必衰,陰陽終始也。陽氣既盛,陰氣則衰,陰陽相戰,所以革也。是以火在器下,水在器上,長女居中,外水火氣交,金水自變,即乾乾夕惕,而後變生。)

九四或躍,進退道危。艮主進止,不得踰時。二十三日,典守弦期。

(《乾·文言》曰: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進退無常,非離韋也。《艮·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艮其止,止其所也。九四或躍在淵之時,即當金水沸湧,居其器之中,或進或退,不離其居,順時候也。複當二十三日,下弦之際也。)

九五飛龍,天位加喜。

(九五飛龍在天,即是君王之位。君既當位,能無喜乎?純陽之時,金正用事也。)

六五坤極24,結括終始。溫養25衆子,世爲類母。

(《坤·象》曰:六五,黃裳元吉。王輔嗣曰:黃,巾之色;裳,下之飾。垂黃裳以獲元吉,非用武也。極陰之盛,不至疑陽,以文在中,美之至也。《坤》卦六五之位,乃是純陽之時,陰極陽生,相承變化。坤爲萬物之母,故韫養衆子。陰爲終,陽爲始。當是之時,水亦全盛,而代於金也。)

陽數已訖,終則複始26。推情合性,轉而相與。

(陽生於子,終於巳。陰生於午,終於亥。陽生則陰複,陰生則陽複。雖性自然,而有如禅位。)

上九亢龍,戰德于野。

(亢,極也。陽極陰生,故戰于野。金水之道,與此無殊也。)

用九翩翩,爲道規矩。

(九者,陽也。陽,剛直之物,唯乾體取用之。乾金,陽火也。金能用火,是以成其真也。)

循據璇玑,升降上下。

(璇玑,北鬥星也。北鬥左轉,日月右璇。璇主金,玑主水。升降輪回,無常也。)

周章六爻,難可察睹,故無常位,爲《易》宗祖。

(謂《乾》、《坤》六爻變化,循環無常位。《乾》、《坤》立,而變易生焉。是以稱其宗祖也。)

朔旦爲《複》,陽氣始通。出入無疾,立表爲剛。黃锺建子,兆乃滋亨27。播施柔煗28;黎蒸得常。

(十一月一日,陽氣始複。複者,入也。陽氣初生。生者,出也。各禀自然,俱無疾病。冬至之日,律中黃锺,陽氣始生於子,萬物方動,萌芽漸滋,黎衆蒸進播布也。謂天布其陽氣,衆庶進其常道。常道,火道也。是時,金水初複器中,俱禀陰陽,亦無疾病。)

《臨》爐施條,開雲29正光。光耀浸進,日以益長。

(《晉·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天。《益·彖》曰: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進。明爲陽火,地上爲爐;下火者,器也。言火進爐下,而著於器。金象於天,水象於地。金水施生,自然相合也。)

醜之大呂,結正低昂。

(建醜之月,律中大呂。呂,申也。陽氣火申之時,金水正低昂也。低昂者,高下無恒之貌。)

仰以承30《泰》,剛柔並隆。陰陽交接,小往大來。

(《泰·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剛柔者,金水也。陰陽者,水火也。金水變而水火通,水火通而其志同。蓋取象於六十四卦也。)

輻湊於寅,運移31趨時。

(建寅之月,陽氣大申。當此之際,金水輻湊運轉,順時也。)

漸曆《大壯》,俠列卯門。

(《大壯·彖》曰:剛以動也,故大壯。剛者,金也。即是金初化液,漸至大壯。壯者,堅冰之貌也。)

榆莢墜落32;還歸本根。

(立春木王,甲往召乙,乙懷金氣,以還應甲,故仲春殺榆莢。莢,白象,金色也。榆莢歸根,金以還本。)

刑德相負,晝夜始分。

(《遁甲經》雲:天地之道,陰爲刑,陽爲德。出則萬物犯刑,入則萬物存德33。故曰:刑德集聚,俱會於門,天地解離,不可複合。二月、八月,陰陽分位。二月,陽氣始出,陰氣始入,爲陰離。八月,陰氣始出,陽氣始入,爲陽離。金水、水火,亦順於此也。)

《夬》陰以退,陽升而先34。洗濯羽翮,振索宿塵。

(《夬·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柔乘五剛也。剛,金;柔,水也。金化於水,欲至無刑。五剛一柔,決無難也。)

《乾》健盛明,廣被四鄰。

(乾,健也。陽氣剛健,盛於四月,故曰廣被四鄰。當此之時,金亦如是。)

陽終於巳,中而相幹。

(陽生於子,終於巳。陰生於午,終於亥。一年之中,陰陽各半。相幹,謂陰相幹犯也。陰附於陽,故戰于野,即相幹之義。金水亦時相幹。)

《姤》35始端緒36,履霜最先。

(《姤37·彖》曰:姤,遇也。天地相遇,品物鹹亨。《坤·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天地相遇,即是金水相親。履霜堅冰,金水變化之貌。《參同契》取象至深,研之唯深也。)

《井》底寒泉,午主38蕤賓。賓服於陰,陰爲主人。

(《井·象》曰: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以剛處中,故能定居其所。器以象金,以喻剛。剛處器中,不離其處。夏至之日,律中蕤賓,陽也。賓服於陰,建午之月,陰生陽,複於陰,陰者爲主。當是時,金方用事,金複水中,則水爲主。)

《遁39》去世位,收斂其精。懷德俟時,棲遲昧冥。

(《遁》之爲義,以場附陰,陰道欲浸而長,正道亦未全滅。夏至已後,陰長陽消,陰爲主人,陽附陰也。即是金附於水,水道盈,陽斂其精,待時而動。建子之月,即是其時。棲遲,猶隱遁,潛龍勿用,晦迹于昧暗之中,遁身於幽冥之內也。)

《否》閉不通,萌者不生。陰生陽屈,沒陽姓名。

(《否·彖》曰: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天地不交,以象金水未合,金水未合。金水未合,複由水火不通。陰氣既伸,陽氣自沒。金水象日月,十二月合而成真。)

《觀》其權量,察仲秋情。

(北鬥第四星,權。權爲伐。伐者,陰也。仲秋陰盛,以此相應。此時,以其凝結也。)

任畜微稚,老枯複榮。

(微稚,爲姹女。老枯,爲耆妪。耆妪成真人,真人既成,榮枯自無也。)

荠麥芽40孽,因冒以生。

(卯,冒也,言物生長,覆地因以爲冒。建酉之月也,萬物死,荠麥生,當六三含章可貞之位。陰之月,陽氣盜生。水盛之時,金亦盜變於水也。)

《剝》爛肢體,消滅其形。

(《彖》曰:剝,剝柔變剛也。謂陽氣剝盡其形也。此時,金體散盡,水能變金,《剝》之象。)

化氣既竭,亡失至神。

(言陽氣變易,八月而竭。陰陽不測之謂神。陽氣既衰,神將亡矣。)

道窮則反,歸乎《坤》元。

(陽道既伏,歸長於《坤》。金德既衰,水其用事。)

恒知41地理,承天布宣。

(地爲陰,天爲陽。陽宣而陰閉。陰非永閉。要待陽而始生。陽雖育之,必藉陰而成物。)

玄幽遠眇42,隔閡相連。

(天玄地黃,相去玄遠,雲霧隔閡,不可得而親之。至于日月著明,山澤通氣,雷風恒若,寒暑運行,則如循環相連,不知窮極,況乎金水近,而感之不難也。)

應度育種,陰陽之源。

(育養衆類,皆應度數。而生度數之源,即是陰陽之本,還丹之根也。)

寥廓恍惚,莫知其端。

(言寥廓之內,恍惚之中,陰陽潛運,莫測端倪。寥廓,言爐。恍惚,謂器。金水流轉,循環其中。)

先迷失軌,後爲主君。

(《坤·彖》曰: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謂陰也。《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得方。後得主而有常。水柔動,漸成堅冰,是其剛也。金爲水主;水之得金,得常道也。)

無平不陂,道之自然。

(《泰》卦曰: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複。九三,陽之極位,陽及則陂。陂者,坦蕩之貌。複者,反本之謂。陰陽通泰之時,蕩蕩而無疾病,自然之理,非是有爲。金水交通之時,與此無異也。)

變易盛衰43,消息相因。

(陰陽變易,更爲盛衰,消息其原,皆相因也。陽育而陰成,陰殺而陽生。金水之道相因,愈深矣。)

終《坤》始《複》,如循連環。

(乾爲陽,陽生萬物,故言初。坤爲陰,陰成萬物,故言終。陽生則陰複,陰生則陽複,陰陽生複無窮,如環之無端也。金水、水火展轉以如此。)

帝王永禦,千秋常存。

(九五飛龍在天,則是帝王之位,乘六龍以禦天。複是永禦之義。常存者,不滅之貌,謂乾道不息,千秋常存,以《乾》象金常存也。)

將欲養性,延年44郤期。審思始末45,當慮其先。人所禀軀,體本一無46

(人欲延其性命,悟道歸真,則必思慮其軀從何禀受。禀受知己,道即可爲。苟慢於斯,徒勞竭力。亦由還丹之道,須識其源。未曉端倪,虛爲好火也。)

元精雲布,因氣托物47

(元精者,元氣也。元氣生於陰陽。陰陽,精爲萬物,人則天地之中一物耳。有金水之體,用水火而成還丹。)

陰陽爲度,魂魄所居。陰神月魄,陽神日魂48。魂之與魄,互爲室宅。

(室宅者,爐器也。陰陽尚相配偶,況乎金水而不相須?《上經》曰舉東以合西,魂魄自相求是也。)

性主處內,立置鄞鄂。

(諸葛武侯曰:性者,命也。性能與命通。謂金水處於器中,金水凝形,成其鄞鄂。鄞鄂者,堅冰之貌也。)

情主營外,築垣城郭。城郭完全,人民49乃生50

(情者,意之主。此言器居於爐,如城郭;人民,謂金水。爐堅密,則金水化生。爐器不堅,則金水逃逸,喻人無城郭,則何所依投也。)

51斯之時,由乎52乾坤。

(乾爲金,坤爲水。還丹之用,只在乾、坤,非自爲之,由人情之所致也。)

《乾》動而直,精布能流53

(《系辭》曰: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乾爲金,金能流通,布其精液也。)

《坤》靜而辟,爲道舍廬。

(《系辭》曰: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坤爲水,水居金上,故曰舍廬。)

剛施而退,柔化以滋。

(剛,陽;柔,陰也。陽極自退,陰生自滋。陰陽循環,誰使爲也。是以金入於水,變化爲真也。)

九還七返,八歸六居。

(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也。二、四、六、八、十,陰之數也。共五十有五,即是天地之數。九當《乾》卦亢龍之位,七當《乾》卦飛龍在天。飛龍在天,大人造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故從九位而反六。八當《坤》卦龍戰于野,六當《坤》卦黃裳元吉,文在中也。故從八位而居六焉。取此陰陽天用之時,衰極之際。正用者,金水和合。元極者,水火道窮也。)

男白女赤,金火相拘。拘即水定,水五行初54

(金爲男,金色白。離爲女,離色赤。金得火氣,留水不逸。水數一,爲五行之首。變化還丹者,其在於水乎?)

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老子》曰:上善若水。水清而淨,淨無瑕穢。至道之源。與此同,即還丹也。)

道之形象,真其55難圖。

(至道無形,非圖畫之所測。還丹之道,豈是凡俗之能知也?)

變而分步,各自獨居。

(金水初變之時,各自居於一處。)

類如雞子,白黑相扶56

(金白水黑,相會器中,末化之時,狀如雞子。)

縱橫一存57,形爲始初。

(金體至重,方圓一寸即一斤。金水入時,各有八兩。及成真時,不減於初。)

四肢五髒,筋骨乃俱58

(歲月欲終,冰乃凝結。四肢之內,一體之中,俱化爲金,秋毫無失也。)

彌曆十月,脫出其胞。

(十一月起火至十月,則一歲之事畢矣。歲終後,還丹乃成。出離器中,如嬰兒之出胞胎也。)

骨弱可卷59,肉滑若鉛。

(還丹即成,美麗柔軟,至于細滑,不減於鉛。)

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

(以火鏡向日,以艾成之。須臾之間,火自生矣。)

方諸非星月,安能得永漿。

(以水鏡取水,鏡承月下,以椀承之。片時,盈椀。)

二氣雖懸遠60,化感而相通61

(二氣,謂日月在天,水火在地,相去三十余萬裏。感化咫尺之間,即明陰陽相通,非遠近能隔也。)

何況近存身,切在於心胸。

(《系辭》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近取者,金水之道。遠取者,日月之精。雖陰陽出微,而不脫於人意也。)

陰陽配日月,水火爲效證62

(積陽之精爲火,火之精爲日。積陰之精爲水,水之精爲月。不信陰陽感通,水火從何而至?還丹之道,本自陰陽。既有證明,還丹豈無神驗也?)

耳目己之寶63,固塞勿發揚64

(《說卦》曰:坎爲耳,離爲目。言水火爲金水之耳目。閉塞耳目,無妄一發揚。)

真人潛深淵,浮遊守規中。

(真人,謂真寶。真寶,謂還丹。還丹,謂金水。金水潛於泉內遊泳,守其規模。深泉,謂器中也。)

旋曲以視覽,開阖皆合同。

(爐中器內旋曲,徘徊之間,不離金水、水火,合同其精也。)

爲己之軸轄,動靜不竭窮。

(爲金水之毂軸,唯水火之最先。火炎而動,水清而靜,二氣感化,不竭不窮,己爲金水也。)

離氣內營衛,坎亦65不用聰。兌合不用66談,希言順以鴻67

(離爲目,坎爲耳,兌爲口。火氣營衛於內,水形沈靜於外,口乃三緘於中。口既緘之,自無談也。耳既寂默,自無聽也。順彼鴻鹄,希其音聲。此謂火既發動,水助飛升,同際不堅,恐其逃逸也。)

三者既關鍵,緩體處空房。

(三者,水火、器、口。也。合有關鍵,非鑰不開,則金水寬緩其形。處此空房,謂器中也。)

委志歸虛無,無念以爲常。

(金水在於器中,寂然無所爲也,即與虛無合體,無念爲常。無念虛無,是其常道也。)

證難以推移,心專不縱橫。

(謂金水隨水火之氣推移於器中,專一而居,不複有縱橫。縱橫,謂逃逸也。)

寢寐神相抱,覺寤候存亡。

(爲道之人,守一無雜,則睡夢之內,髣髴神來。神,謂太一。存亡,謂水火也。)

顔容浸以潤,骨節益堅強。

(金得水而顔容浸潤,水得金而形體堅強。非獨陰陽感之,亦由水火之用焉。)

排卻68衆陰邪,然後立正陽。

(衆陰謂二水,正陽謂一金。水變爲金,邪氣自消。)

修之不辍休,蒸氣69雲雨行。

(雲行雨施,乾道變化。變化金水,卻成於乾。)

淫淫若春澤,液液象解冰。

(言金水得水火之氣,流液狀如冰之釋也。)

從頭流達足,究竟複上升。

(謂金水合和,升爲真人。真人謂真寶,真寶是還丹也。)

往來洞無極,怫怫被器中70

(怫怫者,怫靜之貌。言金水得水火之氣,往來怫郁於器中也。)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陰陽反本,即道之驗。反本者,歸之於器。器者,大道之體。弱者,謂水。水有志德,能成於金也。)

耘鋤宿汙穢,細微得調暢。

(細微,謂金。穢汙,謂水。芟夷水體,而變成金,則細微之間,皆得和暢。)

濁者清之路,昏久則昭明。

(昏濁,謂水。清明,謂金。金體既成,水性自滅也。)

世人好小術,不審道淺深。

(小術,謂吞日月之精,爲房中之法,導引服氣,正念存思,徒積劬勞,終無利益。豈知大還丹之道,神妙無方也。)

棄正從蹊徑71,欲疾72阏不通。

(板,塞也。正,謂大還也。疾,謂小術。言還丹遲而無效,謂小術疾而有征,孰知塞其所爲,反其正道?)

盲者不柱杖;聾者聽宮商。

(好小術之人,如盲者不策杖,聾者聽音而無所辯。)

投水74捕雉兔,登山索魚龍。

(雉兔居山,魚龍在水,捕索異處,豈可得乎?亦如還丹,非類不合也。)

植麥欲獲黍,運規75以求方。

(以喻還丹,非類不獲。)

竭力勞精神,終年不76見功。

(雖竭其智力,勞其精神,不知金水之由,徒盡終年之費。)

欲知服食法,事約而不煩。

(還丹之道,唯金、水、水、火四者之用,省約不煩。雖日月至多,而所費甚寡。)

太陽流珠,常欲去人。卒得金華,轉而相因。

(流珠者,汞也。汞出於丹砂。丹砂者,太陽之精,汞之別名,得火便走,故曰常欲去人。燒合之時,非金華不能留水。金華水造,水被金留,是以相因展轉,無失者也。)

化爲白液,凝而正堅。

(火氣銷金,金化爲液,金與水合,漸成堅冰也。)

金華先唱77,食頃78之間,解化爲水,馬齒瓓玕79

(金華得火,先化爲水。水與金結,如馬齒形也。)

陽乃往和,情性自然。迫促時陰,拘畜禁門。

(陽者,金也。陰者,水也。金和於水,性禀自然。拘系器中,人所爲之也。)

慈母養育,孝子報恩。遂相銜咽,咀嚼相吞80

(金生於水,故雲慈母。水反爲金,故曰報恩。咀嚼相吞,金水會同之貌也。)

嚴父施政81,教勑82子孫。

(土生金,金生水。土是金父,水是土孫。使金水不離流,唯土之功也。)

五行錯王,相據以生。火性銷金,金伐木榮。

(春木王,夏火王,秋金王,冬水王。還丹之道,春、夏金王,秋、冬水王。又火王,此即五行錯王者也。土雖生金,而制於金。金被陽銷,入於水爲正道,安得不榮?)

三五與一,天地至精。

(水數一,火數二,一與二爲三。土數五。一者,器中之水,是三五與一也。還丹之道,唯此四般。四般合成,和遂成真寶。至精者,陰陽之精氣也。)

可以口訣,難以書傳。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道之微妙,書豈能傳也?)

子當右轉,午來83東旋。

(子爲陰,右轉。午爲陽,左旋。陽爲金,陰爲水,俱得火而流轉。)

卯酉界隔,主定二名。

(日出在卯,月生在酉。月以喻水,日以喻金。金水相成,唯水能定,二名之謂金水也。)

龍呼於虎,虎吸其精84。兩相飲食,俱相貪榮85

(青龍爲水,白虎爲金。金水纏食,甘於人口。)

熒惑守西,太白經天。殺氣所臨,何有不傾。

(熒惑,火也。太白,金也。金得火氣,流轉器中,故雲經天。殺氣,謂熒惑也。)

狸之捕鼠,雀之畏鹯86。各得其克87,何敢有聲。

(陰水之得火,如狸犬之捕田鼠,鷹鹯之逐鳥雀,無敢不伏也。)

不得其理,難爲妄言。

(不得金水之理,徒懷妄想之言。)

竭婵家産,妻子饑貧。自古及今,好者億人。訖不諧偶,希有能成。廣求名藥,與道乖殊88

(廣求石藥,竭盡資財,既與道違,自無成也。)

如審遭逢,睹其端緒。以類相況,揆物終始。

(以類者,金生水,水結爲金。揆度陰陽,即知終始也。)

五行相克,更爲父母。母含滋液,父生禀與。凝精留形89,金石不朽。審專不泄,得爲成道。

(《神樞·靈轄》曰:二氣交會,各立五行。金、木、水、火、土如循環之無竭也。故金作而水生,水流而木榮,木動而火明,火炎而土平,土積而金成,此五行相生也,而更相愛者也。金入火而銷亡,火得水而滅光,水遇土而不行,土植木腫瘡,木逢金而折傷,此五行相克而相惡者也。金爲父,水爲母,父母相交,禀精氣於水火。水火不息,金水各流其形。形不流,得成正道。正道者,還丹之謂也。)

立竿見影,呼谷聞響90。豈不靈哉,天地至象。

(立竿則影見,呼山則響應,睹此尚爲靈異,陰陽豈不神哉?陰陽者,天地之源。乾坤者,還丹之本。天地,謂金水也。)

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兩,入喉辄僵,不得俛仰。當此之時,雖91周文揲蓍,孔父92占象,扁鵲操針93,巫鹹叩鼓,安能令蘇,複起馳走?

(謂野葛、巴豆毒,人食必死之征。金水,大還丹必成之物。)

河上姹女,靈而最神。得火則飛,不染垢塵94。鬼隱龍匿,莫知所存。欲將95制之,黃芽96爲根。

(河上姹女,水之異名。傥不入黃芽,獨燒於火,雖器厚盈尺,固塞百重,火動則飛。黃芽之能止,須臾去盡,不見纖毫。如鬼之隱於冥中,如龍之匿於泉下,縱有骊珠之目,亦不睹其蹤由,必使水不東西,唯黃芽之力能制,故曰金之根。)

物無陰陽,違天背元97。牝雞98自卵,其雛不全。夫何故乎?配合未連,三五不交,剛柔離分。施化之精,天地自然。

(天地者,陰陽也。陰陽合萬物。萬物變化,有如牝鵝食谷,肥則自生其卵,雖成複無雛也。蓋謂雌雄未合,達彼事原。三五,謂水、火、土。剛柔,謂金水。水火之氣未交,金水之形不合。水火、金水,皆是陰陽。陰陽之精,化爲真寶;自然之理,違此無成也。)

猶火動而炎上,水流而潤下。非有師導,使其然也99

(自然之理,證使爲之。金水相須,亦如是也。)

資始統政,不可複改。

(《乾·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謂乾道變化,不可改移。乾,金也。金能變化,故取喻於斯矣。)

觀夫雌雄交會100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節符。

(剛柔,謂金水。雌雄,謂水火。水火氣交,則金水凝結而不可解,爲得節符。節符,謂八卦依八節而施寒暑,順八卦而列陰陽也。)

非有巧101夫以制禦之。

(巧夫,謂造物者。剛柔自然而交,非造物之能制禦也。)

若以102男生而伏,女偃其軀,禀乎胞胎,受氣元初,男則背陽而向陰,女則背陰而向陽103,非徒生時看104而見之,及其死也,亦複效之。此非父母教令,乃陰陽之順宜105其然。率在106交媾,定置107始先。

(以喻金水自然生成,非由於人抑令和合。)

坎男爲月,離女爲日。日潛遁而沈彩,月施德以舒光108。日受月化,體不虧傷。

(《說卦》曰: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坎爲男,離爲女。坎卦陽在陰中,故稱男。離卦陰在陽中,故稱女。日沈其彩,謂金入水中。月施其德,謂水入金內。月變日化,受符複行。水化於金,體不虧缺也。)

陽失其契,陰浸以萌109。晦朔110薄蝕,掩冒相傾111。陽銷112其形,陰淩生災。

(日月薄蝕,必於晦朔之間。月掩於日,謂之薄食,蓋謂陰淩於陽也。言水冒於金,此於日月陰陽交會,常有此災也。)

男女相須,含吐以滋。

(男女,謂金水相含,漸成滋蔓。)

雄雌雜錯113,以類相求。

(雄雌者,金水也。金合於水,以類相交是也。)

金化爲水,水性周章。火化爲土,土114不得行。

(金得火氣,化而爲水。水入於金,周章成文。火變爲土,土填水凝,即是水以土爲鬼,土填水不起。)

故男動外施,女靜內藏。

(男,火也。女,水也。火動之時,水藏器內。)

過度淫節115,爲女所拘。

(金得火氣,散入水中,卻爲水之拘執也。)

魄以檢魂,不得淫奢。

(陽神曰魂,陰神曰魄。魂魄相合,水不淫奢。淫奢,過差也。)

不寒不暑,進退得時116。各得其和,俱吐證符。

(看進退以候時,順寒暑而施火。欲知金水之和合,先視卦節而證明。即是朔旦《屯》直事,其暮《蒙》當受也。)

丹砂水精117,得金乃並。

(水生於砂水,得金而體易。體易之後,即是金水相並。)

金水相比118,水火爲伍119

(金水既相比和,水火自相鄰伍。)

四者混沌,列爲龍虎。龍陽數奇,虎陰數偶。

(四者,謂金水、水火也。金水得水火之氣,混沌而未分。龍爲水數一,虎爲金數四,而爲奇爲偶也。)

肝青爲父,肺白爲母。腎黑爲子,氣爲五行之始120

(肝主東方木,木色青;東方,純陽之位,故稱父。肺主西方金,金色白;西方,純陰之位,故稱母。腎主北方水,水色黑,水是金之子,故稱子也。五行,子者氣之始。氣者,五行之源,還丹之始。以直言之,青爲木,白爲金,黑爲水,氣爲火,赤也。)

三物一家,都歸戊己。

(戊己者,土也。三物,謂金、水、土。水欲去,土能制之,故言都歸戊己。)

剛柔叠興,更曆分布。

(剛,金;柔,水也。金位在西,金水得火,流轉無常,故言更曆分布也。)

龍東虎西121,經緯122卯酉。

(東方,青龍,木也。西方,白虎,金也。日月爲經,五星爲緯。此言陰陽交感,如經緯之織絡也。日出爲卯,月生爲酉,爲金爲水。日月爲金水交錯,亦如經緯之相逐矣。)

刑德並會,相見歡喜。

(陽爲德,陰爲刑。陰陽相會,感而遂通,故稱歡喜。陰陽者,金水也。金水和會,歡喜亦同也。)

刑主殺伏,德主生起。

(陰爲刑,刑主殺。陽爲德,德主生。即是金水、水火之位。)

二月榆死,天魁臨卯123

(立春,木王,甲從召乙。乙懷金氣,以還應甲,故仲春殺榆莢,榆莢,白象,金也。春分,金氣在卯,盜殺春草,故榆莢落。《神樞·靈轄》曰:卯爲河魁。二月建卯,日月合,宿在卯,其神河魁,萬物皆生,各依本根,以類合取水,故曰河魁也。)

八月麥生,天剛124據酉。

(立秋,陽氣在酉,盜生施養,故麥生。《神樞·靈轄》曰:枝條已定,核實俱剛,故曰天剛。榆死麥生,皆是陽盜施生養。即是金王之時,水入金也;水王之時,金入水中也。)

子南午北,互爲綱紀。

(子爲水,午爲火。水火氣交,更相爲長也。)

九一之終,終則複始。含元虛危125,播精於子。

(九者,陽也。一者,陰也。陰陽循環,終而複始。元者,道之本。爲還丹之道,起於建子之初也。)

關關雎鸠,在河之洲。雄不獨處,雌不孤居。

(雎鸠,黃離也。關關者,雌雄相求之聲。言金水和合於器中,亦如黃離相求於洲上。水中可居,曰洲。)

玄武龜蛇,盤紏126相扶。

(玄武者,龜蛇也。龜與蛇合,盤虬相依,即今之人畫龜以蛇盤之是也。以喻金水陰陽相須也。)

以明牝牡,竟當相須127

(須,相也。牝牡兩求之,亦如金水俱來合也。故取龜蛇明之。)

128使二女共室,顔色相殊129。令蘇秦通言,張儀結媒。發辯利口130,奮舒美辭。推心調諧,成爲131夫妻。弊發腐齒,終不相知。

(蘇秦、張儀同事鬼谷先生學,擺合六國,談說卻秦。然猶使二女爲夫妻,不可得而成也。亦如使二水相合而成金焉。謂純陽、純陰不能交結也。)

132藥物非種,名類不同。分劑參差,失其紀綱。

(以水投石,種類不同,若更分兩乖張,自然差失綱紀。)

雖黃帝臨爐,太乙執火133,八公擣煉,淮南調合134,立宇崇壇,玉爲階陛,麟鳳脯謄135,茅藉136長跪,祝禱137神祇,請哀諸鬼,沐浴齋戒,冀有所望。

(藥物既乖,分兩殊別,雖先聖鹹集,鬼神並臻,刺血刳腹,亦無所成也。)

亦猶和膠補釜,以138塗瘡,去冷加冰,除熱用湯,飛龜舞蛇,終不可得139

(諸石藥和水用合還丹,同此數流反相乖戾也。)

周易參同契卷中

 

1.“元基”,《考異》本作“玄基”。

2.“徑”,原作“俓”,據《考異》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3.“用”,《考異》本作“周”。

4.“禦持”,《考異》本作“禦時”。

5.“遇”,《考異》本作“道”。

6.“者”,《考異》本作“則”。

7.“喻金公處神室”,《考異》本無之。

8.“爲”,《考異》本作“謂”。

9.“出政”,《考異》本作“出令”。

10.“節令”,《考異》本缺“令”字。

11.“當仁施德,立義刑設”,《考異》本作“立義設刑,當仁施德”。

12.“日月”,《考異》本作“日辰”。

13.“纖介”,《考異》本作“纖芥”。

14.“霜雪”,《考異》本作“霰雪”。

15.“蟲蝗湧沸,天見其怪。山崩地圯,群異旁出”,《考異》本作“蝗蟲湧沸,山崩地裂。天見其怪,群異旁出”。

16.“於口”,《考異》本作“己口”。

17.“之中”,《考異》本作“之來”。

18.“守界”,《考異》本作“守戒”。

19.“诎伸”,《考異》本作“屈伸”。

20.“溷悶濛鴻”,《考異》本作“渾沌鴻濛”。

21.“爲證”,《考異》本作“爲征”。

22.“還”,原作“睘”,據《考異》本改。

23.“革”,原作“章”,據其文義改。

24.“坤極”,《考異》本作“坤承”。

25.“溫養”,《考異》本作“蘊養”。

26.“終則複始”,《考異》本作“訖則複起”。

27.“滋亨”,《考異》本作“滋彰”。

28.“煗”,《考異》本作“暖”。

29.“開雲”,《考異》本作“開路”。

30.“承”,《考異》本作“成”。

31.“運移”,《考異》本作“運而”。

32.“墜落”,《考異》本作“墮落”。

33.“德”,原脫,據其文義例補。

34.“先”,《考異》本作“前”。

35.“垢”,原作“遘”,據《考異》本改。

36.“端緒”,《考異》本作“紀緒”。

37.“妮”,據其文義補。

38.“主”,《考異》本作“爲”。

39.“遁”,《考異》本作“遯”。

40.“芽”,《考異》本作“牙”。

41.“恒知”,《考異》本作“恒順”。

42.“玄幽遠眇”,《考異》本作“玄遠幽渺”。

43.“盛衰”,《考異》本作“更盛”。

44.“延年”,《考異》本作“延命”。

45.“始末”,《考異》本作“後末”。

46.“體本一無”,原脫,據《考異》本補。

47.“托物”,《考異》本作“托初”。

48.“陰神月魄,陽神日魂”,《考異》本作“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49.“人民”,《考異》本作“人物”。

50.“生”,《考異》本作“安”。

51.“當”,《考異》本作“於”。

52.“由乎”,《考異》本作“情合”。

53.“精布能流”,《考異》本作“氣布精流”。

54.“拘即水定,水五行初”,《考異》本作“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55.“真其”,《考異》本作“真一”。

56.“白黑相扶”,《考異》本作“黑白相符”。

57.“形爲”,《考異》本作“以爲”。

58.“乃俱”,《考異》本作“乃具”。

59.“捲”,《考異》本作“卷”。

60.“雖懸遠”,《考異》本作“玄且遠”。

61.“化感而相通”,《考異》本作“感化尚相通”。

62.“效證”,《考異》本作“效征”。

63.“己之寶”,《考異》本作“口三寶”。

64.“發揚”,《考異》本作“發通”。

65.“亦”,《考異》本作“乃”。

66.“不用”,《考異》本作“不以”。

67.“順以鴻”,《考異》本作“順鴻蒙”。

68.“排卻”,《考異》本作“辟卻”。

69.“蒸氣”,《考異》本作“庶氣”。

70.“器中”,《考異》本作“容中”。

71.“蹊徑”,《考異》本作“邪徑”。

72.“疾”,《考異》本作“速”。

73.“盲者不柱杖”,《考異》本作“猶盲者不任杖”。

74.“投水”,《考異》本作“沒水”。

75.“規”,原作“圓”,據《考異》本改。

76.“不”,《考異》本作“無”。

77.“先唱”,《考異》本作“先倡”。

78.“食頃”,《考異》本作“有頃”。

79.“瓓玕”,《考異》本作“闌幹”。

80.“遂相銜咽,咀嚼相吞”,此處《考異》本無此句,而是在“熒惑守西”前,“遂”作“逐”。

81.“施政”,《考異》本作“施令”。

82.“教勑”,《考異》本作“教饬”。

83.“來”,《考異》本作“乃”。

84.“其精”,《考異》本作“龍精”。

85.“貪榮”,《考異》本作“貪便”。

86.“狸之捕鼠,雀之畏鹯”,《考異》本作“狸犬守鼠,烏雀畏鹯”。

87.“各得其克”,《考異》本作“各有其功”。

88.“廣求名藥,勻道乖殊”,原脫,疑漏,據《考異》本補。

89.“留形”,《考異》本作“流形”。

90.“聞響”,《考異》本作“傳響”。

91.“雖”,據《考異》本補。

92.“孔父”,《考異》本作“孔丘”。

93.“操針”,爲考異》本作“操鍼”。

94.“不染垢塵”,《考異》本作“不見埃塵”。

95.“欲將”,《考異》本作“將欲”。

96.“黃芽”,《考異》本作“黃牙”。

97.“背元”,《考異》本作“背原”。

98.“牝雞”,《考異》本作“肥雞”。

99.“也”,《考異》本作“者”。

100.“交會”,《考異》本作“交媾”。

101.“巧夫”,《考異》本作“工巧”。

102.“以”,《考異》本無之。

103.“男則背陽而向陰,女則背陰而向陽”,此兩句《考異》本無之。

104.“看”《考異》本作“著”。

105.“乃陰陽之順宜”,《考異》本無此六字。

106.“率在”,《考異》本作“本在”。

107.“定置”,《考異》本作“定制”。

108.“日潛遁而沈彩,月施德以舒光”,《考異》本作“日以施德,月以舒光”。

109.“陰浸以萌”,《考異》本作“陰侵其明”。

110.“晦朔”,《考異》本作“朔晦”。

111.“掩冒相傾”,《考異》本作“奄冒相包”。

112.“銷”,《考異》本作“消”。

113.“雜錯”,《考異》本作“交雜”。

114.“土”,《考異》本作“水”。

115.“過度淫節”,《考異》本作“缢度過節”。

116.“得時”,《考異》本作“合時”。

117.“水精”,《考異》本作“木精”。

118.“相比”,《考異》本作“合處”。

119.“爲伍”,《考異》本作“爲侶”。

120.“氣爲五行之始”,《考異》本作“脾黃爲祖”。

121.“龍東虎西”,《考異》本作“龍西虎東”。

122.“經緯”,《考異》本作“建緯”。

123.“天魁臨卯”,《考異》本作“魁臨于卯”。

124.“天剛”,《考異》本作“天罡”。

125.“虛危”,《考異》本作“抱真”。

126.“盤紏”,《考異》本作“盤虯”。

127.“竟當相須”,《考異》本作“畢竟相胥”。

128.“假”,據《考異》本補。

129.“相殊”,《考異》本作“甚妹”。

130.“發辯利口”,《考異》本作“發辨利舌”。

131.“成爲”,《考異》本作“使爲”。

132.“若”,據《考異》本補。

133.“太乙執火”,《考異》本作“太一降坐”。

134.“調合”,《考異》本作“執火”。

135.“麟鳳脯臘”,《考異》本作“麟脯鳳臘”。

136.“茅藉”,《考異》本作“把籍”。

137.“祝禱”,《考異》本作“禱祝”。

138.“以”,《考異》本作“以茵”。

139.“終不可得”,《考異》本作“愈見乖張”。

周易參同契卷中

 

周易參同契卷下 長生陰真人注

惟昔聖賢,懷玄抱真。服食1九鼎,化洽無形2。含精養神,通德三元。精液湊理,筋骨致堅。衆邪辟除,正氣常存,累積長久,變形而仙。

(聖賢爲黃帝,鑄九鼎於荊山而得道。其一曰天光鼎,二曰地光鼎,三曰人光鼎,四曰日光鼎,五曰月光鼎,六曰星光鼎,七曰風光鼎,八曰音光鼎,九曰靈光鼎。·三元者,氣之本。正氣者,道之宗。若欲白日升天,必成仙道,神丹之外,徒竭精神也。)

憂憫後生,好道之倫。隨傍風采,指畫古文。著爲圖籍,開示後昆。露見枝條,隱藏本根。托號諸石,覆謬3衆文。

(魏公憂其後生之徒,撰《五相類》以明其道,故引諸石,兼書亂辭,使智者用心辯其真僞也。)

學者得之,韫匮諸身4。子繼父業,孫踵祖先。傳世迷惑,竟無見聞。

(若非通爐火之道,窮乾坤之源,百代猶不可知,況乎子孫矣?)

5使宦者不仕,農夫失芸,商人棄貨,志士家貧。

(不知至道,空竭貨財,如此之流,可爲愚癡矣。)

吾甚傷之,定錄此篇6

(魏公傷之,闡斯文也。)

字約易思,事省不煩。

(四卦五神,真爲省學約文。)

披列枝條7,實核可觀。

(披尋藥物,真實不虛。)

分兩有數,因而相循。故爲亂辭,孔竅其門。智者審思,用意8參焉。

(金水斤兩,依爻象以取定。其余雜數說,並是亂辭,智者參詳自知的審也。)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玄溝9數萬裏。

(取象於天,取法於地,天地雖遠,感而遂通也。)

河鼓臨星紀兮,人民皆驚駭。

(河鼓一星主兵。紀星在北鬥傍。河鼓臨北鬥,則天下兵起,是以人民驚駭也。)

晷景忘前卻兮,九年被凶咎。皇上親覽視10兮,王者退自改。

(此喻用火。九者,陽之極數。皇上,土地也。王,金也。火之至極,則土能鎮之,使金退而改過。改過者,謂水逃逸也。)

關鍵有低昂兮,同氣而奔走11

(關鍵,謂固濟不堅,則水隨火氣而奔走。)

江淮之枯竭兮,水流注于海。

(河海縱枯竭,器上之水恒流也。)

天地之雄雌兮,徘徊子與午。

(雄雌者,陰陽二氣。陽生於子,陰生於午。循環徘徊,不離子午。陰陽,水火也。金水得水火之氣,亦不越於南北矣。)

寅申陰陽之12祖兮,出入終複始。循鬥而招搖兮,執衡定元紀。

(寅辰,曰呂申。建寅之月,陽氣大申,故言呂申。申神,曰武德。建申之月,萬物欲死,荠麥生,故曰武德,以爲正當六三含章可貞之位。陰陽者,水火也。金水得水火之氣,隨鬥而轉。衡星主水,謂金執水,而定其元之綱紀。)

升熬於甑山兮,炎火張設下。

(謂器象甑山。炎火設下,周武之時也。)

白虎倡導前兮,蒼液和於後。朱雀翺翔戲兮,飛揚色五彩。

(四神在外,土居其中,是爲五色。)

遭遇網羅施兮,壓之13不得舉。

(四神及土共爲羅網,鎮壓於爐器,令水不得飛也。)

谑谑14聲甚悲兮,嬰兒之慕母15。顛倒就湯鑊兮,摧折傷毛羽。漏刻未過半兮,魚鱗狎獵起。五色象玄16耀兮,變化無常主。潏潏鼎沸馳兮,暴湧不休止。接連17重叠累兮,犬牙相錯距18。形如仲冬冰兮,瓓幹19吐锺乳。崔嵬以雜廁兮,累積相支拄。

(此皆水爲火逼,變化無常。或作嬰兒之聲,終日號而不嗄;或爲暴湧之勢,晝夜沸而不休。象鳥摧折其毛羽,如龍鼓怒鱗甲。既類锺乳,又似堅冰。崔嵬嵯峨,積叠枝拄。有四神之衛,畜五星之光。其狀難名,約文申義而已。)

陰陽得其配兮,淡薄而20相守。

(金水爲偶,守道器中。)

青龍處房六兮,春華震東卯。

(房六星,東方之宿。青龍,木也。二月建卯,春華火動之時也。)

白虎在昴七兮,秋芒兌西酉。

(昴七星,西方之宿。白虎,金也。八月建酉,兌金火盛之時。當是時也,純陰用事。陰既用事,金水俱凝結也。)

朱鳥21在張二兮,正陽離南午。

(火,數二。朱鳥,火之精。正陽離南午,謂陽沒複陰生也。)

三者俱來朝兮,家屬爲親侶。

(三爲青龍、白虎、朱雀。青龍者木,白虎者金,朱雀者火,三物相親,同爲伴侶也。)

本之但二物兮,末之22爲三五。三五之23與一兮,都集應二所。

(二物爲金、水,三爲水、火、土。土之數五,水之數一,火數二。二與一爲三,即是三五也。一者是器中之水,二即金水之謂。集會器中,唯此三物耳。)

治之如上科兮,日數亦取甫。

(擣治之法,文武火候,一如上經文,不再說。)

先白而24後黃兮,赤黑達25表裏。

(金水相和,狀貌如此。)

名曰第一鼎兮,食如大稻米26

(即黃帝第一鼎也。日食稻米,三年成道。)

自然之所爲兮,非有邪僞道。

(禀自然而爲,非邪僞之道能致也。)

27山澤氣相蒸兮,興雲爲風雨28。泥竭遂29成塵兮,火滅化30爲土。若蘗以染黃31兮,似藍成綠組。皮革煮成32膠兮,麴孽33化爲酒。同類易施功兮,非種難爲巧。

(以汞投鉛,黃芽自出。以芽投汞,還丹自成,是其種也。取諸石藥,使水爲金,非類不同,徒施功巧,終無成之也。)

唯斯之妙術兮,審谛不诳語。傳於億後代兮,昭然如34可考。

(魏公恐後人不信,重此自明也。)

煥若星經漢兮,昺如水帶海35

(星入漢中,煥然明白。水流潮海,心景之光。言水之得金,狀貌如斯也。)

思之務令熟兮,反覆視上下。千周燦燦兮36,萬徧將可睹。神明或告人兮,魂靈乍37自悟。操端38索其緒兮,必得其門戶。天道無適莫兮,常傳於39賢者。

(皇天無親,唯德是輔。至誠不歇,神必自來。神衣白衣,循上從下。)

《參同契》者,敷陳梗槩。不能純一,泛濫而說40。纖微未備,闊略41髣髴。今更撰錄,補塞遺脫。潤色幽深,鈎援相連42。旨意等齊,所趨43不悖。故複作此,命44《五相類》,則大《易》之情性盡矣。各如其度。

(古人則辭寡意深,今人乃辭多而義寡。魏公恐學者難悟,故潤色於其中,更撰《五相類》以證其《易》道。《五相類》者,以五行相類也。)

黃老用究,較而可禦。爐火之事,真有所據。

(中央黃老君,自然之術。爐火象自然,以爲之,豈無據?以真言之,黃老是土,土鎮壓水,不能飛耳。)

三道由一,俱出徑路。

(三道,謂金、水、火。五行相生,皆從一起,故雲由其徑路耳。)

枝莖華葉,果實垂布。正在根株。不失其素。誠心所言,審而不誤。

(根株者,金水也。其余雜說,盡是枝條華葉,不足取也。)

象彼仲冬節,竹木皆摧傷,佐陽诘賈旅,人君深自藏。

(冬至之日,陰氣傷物,先王以是日閉關,商旅不行,順候也。仲冬,謂十一月也。)

象時順令節,閉口不用談。

(以土實器,不使開張。)

天道甚浩廣,太玄無形容。虛空45不可睹,匡郭以消亡。

(太玄虛寂,不得見其形容。中爲郭,消亡而凝結。太玄虛寂,即是寥廓虛無。郭消亡,即是金水之謂也。)

謬誤失事緒,言還自敗傷。

(謬誤之中,即失金水之事緒也。)

別序斯四象,以曉後生盲。

(四象,謂乾、坤、坎、離,亦謂之金、木、水、火四象也。)

魯國46鄙夫,幽谷朽生。挾懷樸素,不樂47歡榮48。棲遲僻陋,忽略利名49。執守恬淡,希時安平。

(乃謂北海徐從事。《參同契》起於徐公之作矣。)

晏然閑居50,乃撰斯文。

(即魏公自謂也。)

歌詠51大《易》,三聖遺言。

(大《易》,言《易》道。三聖,謂伏羲、文王、孔子也。)

察其所趨52,一統共論。

(三聖定《易》道,更無差別也。)

務在順理,宣耀精神。神化流通。四海和平。

(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詷和,四海自然清。)

表以爲曆,萬世可循。序以禦政,行之不煩。

(魏公潤色之後,則可循而行之。)

引內養性,黃老自然。含德之厚,歸根反元53

(黃老有自然之術,即道之本元,亦道之源也。黃土不動,可謂自然也。)

近在我形54,不離已身。

(我形,謂金。金之不離已身也。)

抱一母舍,可以長存。

(一者,水也。金抱於水,故得長生,是爲母舍也。)

挺除武都,五石55棄捐。

(雄黃出武都山。五石,謂雲母、礜石、磁、硫、雄黃之類,須棄之,即還丹自然成。)

審用成物56,世俗所珍。羅列三條,枝莖相連。

(三條,謂金、水、火。唯此三物還丹。既成,則世俗之人乃爲珍寶。)

俱出57異名,皆由一門。

(三物異名甚多,由乎一門而出。智者詳之,終自悟也。)

非徒累句,諧偶斯文。

(撰此本爲還丹,豈徒累其文句。)

殆有其真,礫硌可觀。

(此文礫硌,理甚可觀。)

使余敷僞,披卻58贅愆。

(是文字令妙理之紛,敷去贅愆,使不見有謂之辭。)

命《參同契》,唯覽其端。辭寡意大,後嗣宜遵。

(辭寡而意大,言微而旨深。學道之人,宜其遵奉也。)

委時去世59,依托丘山。循遊寥廓,與鬼爲鄰。

(虞翻以爲委邊著鬼是魏字,斯得與鬼。不然,其悟道之後,何得與鬼爲鄰行耳?)

化形而亡60,淪寂無聲。

(魏公初服丹時,化形而亡。亡後,乃與雞犬同仙矣。)

百代61一下,遨遊人間。

(仙人百代一下,遊於人間。)

陳敷羽翮,東西奔傾62

(羽化之後,隨意東西。)

湯遭厄際,水旱隔並。柯葉萎黃,失其華榮。

(謂水厄火,如湯逢旱也。)

吉人相乘,安隱長生63

(吉人學道者,負荷此法而爲還丹,必得長生也。)

 

鼎器歌

圓三五。

(器腹圓處,圍之而有一尺五寸。)

寸一分。

(器口明間,闊一寸一分。)

口四八。

(從口上際至器下底,長三寸二分。)

兩寸唇。

(器唇橫闊二寸。)

長尺二64,厚薄勻。

(器頂並腹,並一尺二寸,令厚薄勻平相似。)

腹齊三65

(器腹外當中,安三個齊孔,闊狹須勻,以鐵穿爲器足,則入火之際,免其動搖。)

坐垂溫。

(空中懸物謂之垂,即明器於爐中,懸之而不著地。)

陰在上。

(器中流水。)

陽下奔。

(器下有火,密塞爐,令火氣下奔。)

首尾武。

(初時及欲終,並皆用武。)

中間文。

(中心用文火也。)

始七十66

(初,以七十日武火也。)

終三旬67

(欲終時三十日,還用武火。)

二百六,善調均68

(初,七十日武火。中間,二百六十日文火。終,三十日武火。通計三百六十日,即一年功畢矣。)

陰火白,黃芽鉛。

(黃芽,是鉛之中所出也。)

兩七聚69,輔翼人。

砂固口,金水不飛。)

70理腦,定升玄。

(以理石,石腦固際之也。)

子處中,得安存。

(子謂水也。水是金子,故言子也。若以砂理石,石腦固濟,則子在器中而安存也。)

來去遊,不出門。

(固濟堅密,水遊器中。)

漸成土71,性情72純。

(金水凝結,漸至堅冰,即成還丹。)

卻歸一,還本源。

(煉金成金,是還本也。一者,道之根源也。)

至一周,甚辛勤。

(還丹之功,一年方畢。晝夜不歇,可謂劬勞。)

密防護,莫迷昏。

(固濟堅牢,不得體怠。)

途路遠,複73幽玄。

(一年始成方可。玄遠變化無准,豈不幽玄?)

若達此,會乾坤。

(若達水火之道,即會乾坤之門。乾爲金,坤爲水也。)

片子沾,淨魄魂74

(日服一稻米,即爲片子也。)

樂道者,尋其根。

(尋其根源,不離金水等物。)

審五行。

(金、木、水、火、土。)

定铢分。

(一斤當三百八十四铢,以應三百八十四爻。)

谛思之,不須論。

(審思之,不得與非道者論說。)

深藏守,莫傳文。

(藏諸箧笥,毋妄傳人。)

禦白鶴兮,駕龍麟。遊太虛兮,谒仙君。錄天圖兮,號真人。

(道成之後,福應如斯。)

周易參同契卷下

 

1.“服食”,《考異》本作“服煉”。

2.“化洽無形”,《考異》本作“化迹隱淪”。

3.“覆謬”,《考異》本作“覆冒”。

4.“韫匮諸身”,《考異》本作“韫椟終身”。

5.“遂”,據《考異》本補。

6.“此篇”,《考異》本作“斯文”。

7.“枝條”,《考異》本作“其條”。

8.“用意”,《考異》本作“以意”。

9.“玄溝”,原作“玄遘”,據《考異》本改。

10.“親覽視”,《考異》本作“覽眎之”。

11.“同氣而奔走”,《考異》本作“害炁遂奔走”。

12.“之”,《考異》本缺此字。

13.“壓之”,《考異》本作“壓止”。

14.“谑谑”,《考異》本作“嗷嗷”。

15.“嬰兒之慕母”,《考異》本作“如嬰兒慕母”。

16.“玄”,《考異》本作“炫”。

17.“接連”,《考異》本作“雜還”。

18.“錯距”,《考異》本作“錯拒”。

19.“瓓幹”,《考異》本作“闌幹”。

20.“淡薄而”,《考異》本作“淡泊自”。

21.“朱鳥”,《考異》本作“朱雀”。

22.“之”,《考異》本作“乃”。

23.“之”,《考異》本作“並”。

24.“而”,據《考異》本補。

25.“赤黑達”,《考異》本作“赤色通”。

26.“稻米”,《考異》本作“黍米”。

27.“若”,《考異》本缺此字。

28.“爲風雨”,《考異》本作“而爲雨”。

29.“遂”,《考異》本作“乃”。

30.“化”,《考異》本作“自”。

31.“蘗以染黃”,《考異》本作“蘗染爲黃”。

32.“成”,《考異》本作“爲”。

33.“麴孽”,《考異》本作“麴蘗”。

34.“如”,《考異》本作“而”。

35.“帶海”,《考異》本作“宗海”。

36.“燦燦兮”,《考異》本作“燦彬彬兮”。

37.“乍”,《考異》本作“忽”。

38.“操端”《考異》本作“探端”。

39.“於”,《考異》本作“與”。

40.“泛濫而說”,《考異》本缺此四字。

41.“闊略”,《考異》本作“缺略”。

42.“相連”,《考異》本作“相逮”。

43.“所趨”,《考異》本作“所趣”。

44.“命”,據《考異》本補。

45.“虛空”,《考異》本作“虛寂”。

46.“魯國”,《考異》本作“郐國”。

47.“不樂”,《考異》本作“不落”。

48.“歡榮”,《考異》本作“權榮”。

49.“利名”,《考異》本作“令名”。

50.“晏然閑居”,《考異》本作“遠客燕間”。

51.“詠”,《考異》本作“敘”。

52.“所趨”,《考異》本作“旨趣”。

53.“反元”,《考異》本作“返元”。

54.“我形”,《考異》本作“我心”。

55.“五石”,《考異》本作“八石”。

56.“成物”,《考異》本作“成功”。

57.“俱出”,《考異》本作“同出”。

58.“披卻”,《考異》本作“卻被”。

59.“去世”,《考異》本作“去害”。

60.“而亡”,《考異》本作“而仙”。

61.“百代”,《考異》本作“百世”。

62.“奔傾”,《考異》本作“南傾”。

63.“吉人相乘,安隱長生”,《考異》本作“吉人相乘負,安穩可長生”。

64.“長尺二”,《考異》本作“長二尺”。

65.“腹齊三”,《考異》本作“腹三齊”。

66.“始七十”,《考異》本無之。

67.“終三旬”,《考異》本無之。

68.“二百六,善調均”,《考異》本無之。

69.“聚”,《考異》本作“竅”。

70.“繕”,《考異》本作“贍”。

71.“土”,《考異》本作“大”。

72.“情”原作“精”,據《考異》本改。

73.“複”,《考異》本作“極”。

74.“片子沾,淨魄魂”,此兩句《考異》本無之。

周易參同契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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