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 彭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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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名: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原題後蜀彭曉注。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簡稱四庫本)。二、道書全集金丹正理大全本。

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 朝散郎守尚書祠部員外郎賜紫金魚袋彭曉注

鼎器歌

曉所分《參同契》,並《補塞遺脫》四篇,爲九十章,以應陽九之數。外余《歌鼎器》一篇,本在《補遺》之前,謂其辭理鈞連,字句零碎,獨存于此,以應水一之數。歌曰:

圓三五,

鼎周圓一尺五寸,中虛五寸。又張隨注雲:此名太一爐法。圓象天,方象地,狀若蓬壺,亦如人之身形。三層,象三丹田也。故三光、五行、四象、八卦盡在其中矣。

寸一分。

厚一寸一分。

口四八,

口偃開如金之鍋釜,臥脣仰折,周圍約三尺二寸,明心橫有一尺。

兩寸唇。

立唇環匝高二寸。

長尺二,

鼎通身長一尺二寸,上水入鼎八寸。

厚薄勻。

通身厚一寸一分,令均勻也。

腹齊二,

鼎身腹底通直,令上、中、下等。

坐垂溫。

鼎懸於竈中,不著地,懸胎鼎是也。

陰在上,

上水鼎以潤下。

陽下奔。

下運火以炎上。

首尾武,

巳、午是陰陽界分,巳爲陽子尾,午爲陰亥首,故火武也。

中間文。

巳、午兩向中間,陰陽進退,各得其中,故火文也。

始七十,終三旬。二百六,善調勻。

七十、三旬、二百六十,都合三百六十日,應周天大數也。於其間細意調勻符火,不令失天地之大數。魏公欲諧偶成文,故分而言之也。

陰火白,

火數遇陰,雲火1白是也。金水得用,故多白少赤化

黃芽鉛。

黃芽生於鉛,鉛是芽母也。

兩七聚,輔翼人。

兩七者,後篇雲:青龍處房六兮,白虎在昴七兮,下卷八十二章內雲。喻青龍七宿之氣與白虎七宿之氣,合聚神胎,輔翼而生靈汞真人也。緣鼎器立三才,中宮爲人,故中篇雲:真人潛深淵,浮遊守規中是也。中卷六十六章內雲。

贍理腦,定升玄。子處中,得安存。

神室金母,養育水銀真子也。前篇雲:溫養子珠是也。上卷二十章內雲。

來去遊,不出門。漸成大,情性純。

姹女嬰兒,得母安養,又爲關楗,鼎器堅牢,無路逃逸,只在器內上下遊泳,日月數周,漸成純質。

卻歸一,還本原。

始以水母爲丹基,水母複生其水銀,故謂之歸一還元也。

善愛敬,如君臣。至一周,甚辛勤。密防護,莫迷昏。

周年辛勤,細意防護,無致懈怠也。

途路遠,複幽玄。若達此,會乾坤。

丹道幽微,旨趣深遠,若能了達,可謂乾坤入掌,日月在心,無所不至也。

刀圭沾,靜魄魂。

金液還丹,刀圭沾五內,即神煉氣清,魂安魄靜,更易凡骨,變爲真人。

得長生,居仙村。樂道者,尋其根。

令好生之子,尋究神藥根源而修之,勿致誤用雜類也。

審五行,定铢分。

凡修還丹,先究陰陽之情性,次明水火之根源,審察五行,區分晝夜,循環刻漏,析別分铢,得陰陽相須,五行互用,方有所獲也。故曹真人曰:金液通神仙,須向五行覓,五行處處有,素非仙人惜。要識真鉛汞,一水與一石。中宮先爲主,水火系爲物。二物爲夫婦,夫婦相配匹。百刻達離氣,丹砂從此出。則知金液還丹,非陰陽五行.真鉛真汞,合和成藥,則余無別徑也。

谛思之,不須論。深藏守,莫傳文。

使研精覃思,勿輕易論之。緘藏于心,若妄以書傳,必遭天譴。

禦白鶴兮,駕龍鱗。遊太虛兮,谒仙君。錄天圖兮,號真人。

丹成之後,功滿德充,膺箓受圖,位居真人,證諸道驗,不其然乎。

贊序

朱晦庵雲:恐此是徐從事之語。

《參同契》者,辭隱而道大,言微而旨深,列五帝以建業,配三皇而立政。若君臣差殊,上下無准;序以爲政,不至太平;服食奇法,未能長生;學以養性,又不延年。至于剖析陰陽,合其铢兩,日月弦望,八卦成象,男女施行,剛柔動靜,米鹽分判,以經爲證,用意健矣。故爲立法以傳後賢,推曉大象必得長生,爲吾道者重加意焉。

(魏公所述,皆是假借爲辭。君臣父子而互爲,男女夫妻而更作,乃神藥受氣,變化之次序也。苟尊卑無常,君臣失序,則大丹之基,傾而莫立。且四篇《真契》中,只陳至藥門戶,啓發鉛汞宗祖,並無服食別法,又無養性諸術,恐人迷惑正道,故於此重敘修丹之意,莫不以陰陽、日月、動靜、剛柔、分判、坎離、和合、男女,循諸八卦,分以二弦,子午火符,晨昏否泰,以南混北,舉東合西,交媾精粹,而成還丹者也。凡吾同志,宜加意焉。)

魏伯陽約《周易》而作《參同契》,以明修丹之訣,故指藥物之根基始於同類,示火符之進退終要相拘。梗槩敷陳,纖微備著,所以啓迪後人者,切且至矣。世之學者,誠心熟讀,定見精求義自曉。然惟是此書,作於漢世,詞意奧雅,類多古韻,其後讀者淺聞,妄辄更改。至五代末,彭曉爲之分章義解,誠可謂佐佑真經矣。然承誤注釋,或取斷章,朱晦庵謂:故《易》統天心及得不堅乎。皆合屬下章之類。大義雖明,而古文阙裂意者。彭《義》亦爲近世淺學妄更,所以若是。今自秘館所藏,民間所錄,差誤衍脫,莫知適從。近者晦庵朱先生,嘗隱名而爲之雠定,考辨正文,引證有理,頗得其真,可以依據。獨《分章義解》,絕無善本。臨安鄭煥所校,自謂詳備,而尤多舛誤。其視經語,每有不合;較之他本,則文意稍連。愚之試邑,適當繁劇,公余得暇,嘗取其書而讀之,日覺有味,因合衆本,爲之校定。其於正文,多從晦庵之舊。而《通真義解》大略從鄭本。其於衆本多同者,亦自從衆。其間《契》文與《義》說,不相附類,若《契》雲:兼並爲六十。而《義》雲:兼並爲六十四卦也。若《契》雲則水定火。而《義》雲拘則水定之類。則亦兩存而互見。雖不可謂之盡善,然於丹經大意,亦略昭明矣。謹按彭序以謂:魏公得《古文龍虎經》而撰《參同契》。今所在有此書,而反不若《真契》之古奧。或者以謂此,乃今之《三墳》書、《狐首經》之比,是未可知也。然而,其經固已出於五代之前矣。彭《義》之後,複撰《明鏡圖訣》,欲以啓《真契》之戶牖。今於篇首,冠以其經,而後附以其訣,庶可通爲一書。識者得以審識焉。锓版而行,以與同志,共證至道。嘉定元年戊辰十一月五日辛醜冬至通直郎知建甯府建陽縣主管勸農公事借绯鮑澣之仲祺謹書。

明鏡圖

曉所分章解義畢,竊謂:《真契》言微道密,文泛理深。既三卷之首尾鈎牽;而五行之上下輪起,在至人之鋪舒甚顯,恐末學之愚昧難明,是敢複約《真契》,著成《明鏡圖訣》一篇,列八環而符動靜,明二象以定陰陽,《真契》幽邃,一覽而更無遺矣。

訣曰

造化潛施迹莫窮,簇成真訣指童蒙。

三篇秘列八環內,萬象門開一鏡中。

離女駕龍爲木婿,坎男乘虎作金翁。

同人好道宜精究,究得長生路便通。

至道希夷妙且深,燒丹先認大還心。

日爻陰偶生真汞,月卦陽奇産正金。

女妊朱砂男孕雪,北藏熒惑丙含壬。

兩端指的鉛金祖,莫向諸般取次尋。

日象

火氣魂

日者陽也,陽內含陰,象砂中有真汞也。陽無陰,則不能自耀其魂,故名曰雌火,乃陽中含陰也。日中有烏,卦屬南方,爲離女也。

月象

金氣魄

月者陰也,陰內含陽,象鉛中有真銀也。陰無陽,則不能自營其魄,故名曰雄金,乃陰中含陽也。月中有兔,卦屬北方,爲坎男也。

第一環·

四象八卦,天地門戶,人門鬼路,列八維而互用也。

第二環

二十八宿者,明周天行度火數,起天元也。

第三環

三十圓缺之象者,合一月火數,應六十卦互用也。

第四環

五十點黑,五十黑白,乃陰符陽火百刻之數,應天符動靜也。

第五環

十二卦者,明逐月爻象進退,龍虎起伏也。

第六環

十二辰者,火候升降攢合,運天符也。

第七環

顯周天之火2數,蹙合四時,以應內象也。

第八環

列陰陽、五行、萬象入鼎中,輔助金水龍虎,離女坎男交媾,共生真砂真汞,而成還丹也。

《參同契》者:參,雜也;同,通也;契,合也。謂與諸丹經理通而義合也。凡修金液還丹,先尋天地混元之根;次究陰陽分擘之象;明水火相克,複爲夫妻;認金水相生,反爲母子。故有男兼女體,則鉛內産砂;女混男形,則砂內生汞。日者陽也,日中有烏,陽含陰也。月者陰也,月中有兔,陰含陽也。此天地顯垂真象,今達者則之,可謂真陰陽也。複有陰陽反覆之道,水火相須之理,造化生成之徑。既知其徑,須取其根。根者,則天地混元之根也。既得其根,須取其象。象者,則陰陽分擘之象也?既得其象,須循動靜。既循動靜,須知其數。既知其數,須依刻漏。既依刻漏,須明進退。既明進退,須分龍虎。既分龍虎,則南北之界定矣。金木之形合矣。大丹之道成矣。複有內外法象,內外水火;有壇竈焉,有鼎室焉;有胞胎焉,有爻象焉;有水火之候焉,有抽添之則焉;有鑄瀉之模範,有離合之形體,此皆頭頭俱備,阙一不可。志士又須撒聲色,去嗜欲,棄名利,投靈山,絕常交,結仙友,隱密潛修,晝夜無怠,方可希望。或不如是,則虛勞動耳。故陰真君曰:莫辭得失一志而修還丹,乃可冀也。時孟蜀廣政十年,歲次下未九月八日,昌利化飛鶴山真一子彭曉序。

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

1.“火”,原作“太”,據四庫本改。

2.“火”,原作“大”,據《金丹正理大全》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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